§2.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

一、信息与数据

信息(Information)是近代科学的一个专门术语,已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关于信息有各种不同的定义,狭义信息论将信息定义为人们获得信息前后对事物认识的差别;广义信息论认为,信息是指主体(人、生物和机器)与外部客体(环境、其它人、生物和机器)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形式, 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一切有用的消息和知识,是表征事物特征的一种普遍形式。

本书采用如下的定义:信息是向人们或机器提供关于现实世界各种事实的知识,是数据、消息中所包含的意义,它不随载体的物理形式的各种改变而改变。信息具有如下的特点:①信息的客观性。任何信息都是与客观事物紧密相联系的;②信息的适用性。信息对决策是十分重要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目的就是为生产、管理和决策服务的,因而信息具有适用性;③信息的传输性。信息可以在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传输,既包括系统把有用信息送至终端设备(包括远程终端),和以一定形式提供给有关用户,也包括信息在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传输和交换。④信息的共享性。信息与实物不同,它可以传输给多个用户,为多个用户共享,而其本身并无损失。信息的这些特点,使信息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源。

数据(Data)是通过数字化或直接记录下来的可以被鉴别的符号,不仅数字是数据,而且文字、符号和图像也是数据。数据是用以载荷信息的物理符号,在计算机化的地理信息系统中,数据的格式往往和具体的计算机系统有关,随载荷它的物理设备的形式而改变。数据只有对实体行为产生影响时才成为信息。例如同样的数据“1”和“0”,当用来表示某一种实体在某个地域内存在与否时,它就提供了有(1 表示)无(0 表示)的信息。在绘图矩阵中表示绘线或不绘线时,它就提供抬笔落笔的信息等等。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首先是收集数据,然后对数据进行处理,即对数据进行运算、排序、转换、分类、增强等,其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数据中包含的信息。对同一数据每个人的解释可能不同,因而获得信息量的多少与人的知识水平和经验有关。

信息与数据虽然有词义上的差别,但信息与数据是不可分离的,即信息是数据的内涵,而数据是信息的表达。也就是说数据是信息的载体,只有理解了数据的含义,对数据作解释才能得到数据中所包含的信息。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进行,就是信息(或数据)按一定方式流动的过程,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严格区分地使用“信息”和“数据”两个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