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逻辑原理]

这个勇敢的精神第一次说出了这样深刻的话:“有不比无多”,它是同样的少③;或者:“有与无是同样的”④,本质是变。真理只有被认作对立物的统一;我们看见在爱利亚派那里的抽象理智:惟有“有”存在。用我们的话来表达赫拉克利特的意思应说:绝对是有与无的统一。当我们听到“有不比无多”这个命题时,似乎它并没有产生多少意义,而只是一般的否定,毫无思想性。但是,我们还有另一种说法,它更确切地表明了他的原理的意义。赫拉克利特说:“万物皆流转,无物常住、亦无物永为同一之物。”关于赫拉克利特,柏拉图继续说道:“他把事物和一条河中的水流相比——人不能两次涉入同一水流”⑤;因为水流动着;而人触到的是别的水了。他的后继者甚至说:“人一次也不能涉入”⑥,因为水流当下变异着;它是什么,而马上已非什么。亚里士多德⑦继续说,赫拉克利特提出“只有‘一’是常住的;一切别的都从这里面改造出来”,变异出来,形成出来。“除此‘一’外,一切别的都流转着,无物是巩固的”,无物是持久的;这即是说,真理是“变” [即生成]:不是“有”——对于这个一般的内容,加以进一步的规定即是“变”。爱利亚学派认为,只有“有”是存在的,是真实的;“有”的真理是“变”

——“有”是第一个思想,是直接的。赫拉克利特说,一切皆变;这个“变” 就是原则。这个思想包含在这句话里:有不比无多;“变”存在而也不存在。绝对对立的范畴联成了一个东西;在里面我们发现了有,也发现了无。不仅发生属于变,而且消灭也属于变;二者不是孤立的,而是同一的。这些都这赫拉克利特所道出。有不存在,无亦不存在:无不存在,有亦不存在;这就是二者同一的真理。

这是关于从有过渡到变的伟大思想;它还是抽象的,但同时它也是第一个具体的思想,是相反的范畴的第一个统一。所从在这种关系里这些[相反的] 范畴是不安宁的,因为生命的原则存在其中。因此亚里士多德指出的早期哲学所缺乏的就补偿起来——缺乏运动;现在这种运动在这里本身就是原理。这样,这个哲学就不是过去了的哲学,它的原理是基本的,并且出现在我的“逻辑学”的开端中——紧接在讨论有与无之后。

人们能认识到:有与无都只是没有真理的抽象物,第一个真理只是变—

—这是人们在认识方面所得到的一个伟大的洞见。理智把二者孤立起来,认为单是一方即是真的和有效率的;与此相反,理性在他物中认识到此物,认识到在此物中包含着此物的对方——所以全、绝对应规定为变。

赫拉克利特又说:“对立物存在于同一东西中”,例如“蜂蜜是甜的也是苦的”①,——这样,有与无是在同一物中。塞克斯都解释道:“和怀疑论者一样,赫拉克利特是从人的通常观念出发的;没有人会否认:健康的人说

② 译者增补。

③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四卷,第七章(又“形而上学”,第一篇,第四章)。

④ 同上,第三章。

⑤ 柏拉图,“克拉底鲁”篇,斯特方本,第四○二页(柏克尔本,第四十二页);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一卷,第六章;第十三卷,第四章。

⑥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四卷,第五章。

⑦ “论天体”,第三卷,第一章。

① “皮罗学说概略”第一卷,第二十九章,第二一○——二一一节;第二卷,第六章,第六十三节。

蜂蜜是甜的,害黄疸病的人说它是苦的”,——如果它仅仅是甜的,那末它就不能因他物而改变它的性质,它就会无论何处甚至在害黄疸病的人那里都是甜的。芝诺开始废除对立的实词,而在运动上指出对立物来——运动是界限的设立,也是界限的废除;芝诺只是从无限的消极面(由于它的矛盾)来说无限是不真实的。在赫拉克利特那里我们看见说出了无限本身,或说出了无限的概念、本质:无限或绝对的存在是对立的统一——即一般对立的统一, 纯粹对立的统一,有与无的统一。如果我们不把存在本身的观念认作充满内容的观念,那末,纯有不过是个简单的思想(在它里面否定了一切确定的东西),这就是绝对的否定;但是没有什么东西是同样的,或者说,没有什么东西恰恰是自身相同的;像这种绝对的过渡到对立物,芝诺还没有达到,因为他还停留在“无不能生有”这个命题上。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否定的环节是内在的;因而这里所处理的是整个哲学的概念。

首先我们看见的是有与无的抽象,即在完全直接一般的形式中的有与无;但是进一步我们看见赫拉克利特以较为确定的方式去把握这个对立。这个统一是实在的东西与思想的东西的统一,是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的统一;主观的东西只能是过渡到客观的东西的变化过程,否则它就没有真理性; 客观的东西乃是过渡到主观的东西的变化过程。真实的东西是这种变化的过程;赫拉克利特曾经用确定的形式说出了这些不同的[对立的]东西变为自身合一的过程。例如,亚里士多德说①,赫拉克利特一般地把“全体与非全体(部分)结合起来”——全体把自己变作部分,而部分的意义是变成全体——把“一致与冲突结合起来”,同样把“和谐与不和谐结合起来;从一切(对立物)产生一,而从一产生一切”。这个“一”不是抽象的东西,而是自我分化的活动;与我们在赫拉克利特这里看见的深度相对比,那种僵死的无限是一种坏的抽象。塞克斯都·恩披里可①引证道:“赫拉克利特曾说过:部分是与全体不同的东西,而它也是与全体同一的东西;本体是全体和部分。”上帝创造世界,分化其自身,产生了圣子等等——这一切具体的东西都包含在这个范畴里。柏拉图在“会饮”篇②对话中说到赫拉克利特的原理:“一与自身离异,复与自身合一”,——这就是生命的过程——“正如弓与琴的和谐一样”。然后他让“会饮”篇中的发言者爱吕克西马可(Eryximachus)批判这一点:“即和谐产生不和谐,或和谐从对立的东西中产生:因为和谐并不是从高音与低音(只要它们是不同的)中产生,而是由于音乐的艺术把它们统一起来。”但是这对于赫拉克利特并不是个矛盾,他正是这样想的。简单的东西、一种音调的重复并不是和谐。差别是属于和谐的;它必须在本质上、绝对的意义上是一种差别。和谐正是相对的变或变化——不是变成他物,现在是这个,然后变成别的东西。本质的东西是:每一不同的、特殊的东西之与他物不同——不是抽象的与任何他物不同,而是与它.的.对方不同:它们每个只在它的对方本身被包含在它的概念中时才是存在的。变化是统一,是两个东西联系于一,是一个有,是这物和他物。在和谐中或在思想中我们承认是如此的;我们看到、思维到这个变化——本质上的统一。精神在意识中与感性的东西相关联,而这个感性的东西就是精神的对方。音调也是这样;各

① “论宇宙”,第五章。

① “反数学家”,第九卷,第三三七节。

② 斯特方本,第一八七页(柏克尔本,第三九七页)。

种音调必须互相不同,因为是这样地不同,所以它们仍能统一起来——而这就是音调本身。属于和谐的是确定的对立及它的相互对立面,正如颜色的和谐一样。主观性是客观性的对方,不是一张纸的对方——如果是后一种情形, 那就完全是无意义的事;它必须是它的对方,而在这当中恰恰有着它们的同一性:这样,每一个都是对方的对方,也就是它的对方的对方。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伟大原理,它可能显得晦涩,但它是思辨的;而思辨的真理对于理智永远是晦涩的,理智坚执着有与无、主观与客观、实在与理想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