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这部哲学史的论述方法

关于外在的历史,我将只提到那些关乎通史的事情,只提到各个时代的精神、原则;同样,我也要讲一讲大哲学家们的生活情形。而在哲学方面所要提到名字的,只限于有推动性原则的系统,以及将哲学推进了一步的系统。因此有许多在博学的论著中可以列入,而在哲学方面价值却很小的名字,我将不在本书中提及。至于一种学说传播的历史,所遭遇的命运,以及那些只讲授别人的学说的人,以及如何从一个一定的原则发挥出整个的世界观的详情,我都略过了。

要求一个哲学史家没有系统,不把自已的意思加进历史,也不把自己的判断暗放进去,这是很对的。哲学史正应该表现出这种公正不倚的态度;单就只是从哲学家著作中作摘要这一点而论,似乎也是相当成功的。一个人如果对于对象毫无了解,没有系统,只有历史知识,当然是会不偏不倚的。不过政治史与哲学史是应该分开的。写政治史我们虽不能只限于按照时间一年一年地去叙述事象,但也还是可以完全客观地去表达历史,像荷马的史诗那样;赫罗多德和图居第德也是如此。他们以自由人的态度,一任客观世界自由发展,丝毫不加进自己的意见,对于他们所叙述的行为,他们也不曾把它们拖到他们的审判案前面来受审判。

然而即使在政治史里,也还是有着它本身的目的。在李维的书中主要的东西便是罗马霸权。我们在他写的历史中看见罗马兴起,自卫,称霸;总目的是罗马,是罗马霸权的扩张,是罗马法制的建立等等。因此哲学史当然以自行发展的理性为目的,这并不是我们加进去的外来目的;这就是它本身的实质;这实质是个普遍的本源,表现为目的,各个个别的发展与形态都自动地与它相适应。因此如果哲学史也应该叙述历史事迹,第一个问题便是:什么是哲学中的事迹?是不是有哲学的事迹?在外在的历史中一切都是事迹,

——当然有重要的有不重要的——而事迹却是直接呈现在表象里面的;在哲学中却不是这样。因此,论述哲学史是决不能没有历史家的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