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1. 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2.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 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第三章 买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