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在以下各条所规定的条件下,每一个缔约国应该承认仲裁裁决有拘束力,并且依照裁决被请求承认或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承认或执行本公约所适用的仲裁裁决,不应该比承认或执行本国的仲裁裁决规定实质上较为麻烦的条件或较高的费用和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