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巴中边境贸易

巴中边境贸易是指巴北部吉尔吉特地区同我新疆喀什地区之间进行的易货贸易。1967 年 10 月两国政府决定在上述毗邻边境地区开展边境贸易。巴吉尔吉特地区的外贸机构与我新疆经贸厅自 1968 年起,每年由双方边境贸易额度、交换商品品种、价格及交货时间。

吉尔吉特地区与新疆边境贸易的进出口商品结构表现为,巴方出口商品主要有草药、尼龙布、尼龙沙巾、香烟、刀片、干果、大米、热轧钢板、聚乙烯薄膜、胶合板等;巴方进口商品有棉布、毛料、成衣、床单、瓷器、电器、煤、小发电机等。巴中边境贸易规模近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见表 8-2。

表 8-2 巴中边境贸易近年不断扩大情况

年度

巴中边境贸易额

(万巴卢比)

折合人民币(万元)

1984

1985

450

71.5

79.45

500

1986

550

121.16

1987

1990

4000

881.25

1350.76

6200

1991

4000

1992

216 (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