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毛泽东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将中国的革命进程规划为两步、两个阶段。第一步、第一阶段,实行民主革命, 建立一个以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走第二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很明确,是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第一阶段的基本结束和中国革命第二阶段的开始。我们在前面已讲了。毛泽东规划了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为此而精心地缔造了人民共和国。

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我们党的共识,但是,应当说,对走这一条路最自觉热情最高的是毛泽东。

经毛泽东作了很大修改定稿的文件,即《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有这佯一句话:“这个政权的基本任务就是领导全国劳动人民,在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以后,随即创设条件,采取步骤,逐步地建立消灭剥削、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尽管《共同纲领》宣布新中国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尽管过去也说过新民主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毛泽东也说过,也许全国胜利以后还要 15 年,才向资本主义开始全线进攻;①尽

① 转引自《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 22 页。

① 见《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 47 页。

管毛泽东曾经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总战略部署,但在他的思想上,随即创设条件,采取步骤,走向社会主义是十分明确的,而且是很坚决的。

所谓创设条件,最主要的是: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彻底完成民主革命任务;消灭残余敌人,镇压反革命,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最重要的是恢复经济。关于这些情况,是大家所熟知的,这里不赘述了。这一节着重讲以下几点。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因素的积极支持。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热情和坚决,以下两件事是突出的例子。

其一,他首先指出,我们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部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这是对我国社会状况进行深刻的观察而得出的重要论断。列宁曾经指出,过渡时期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①毛泽东的观察与判断同列宁的论断完全一致。毛泽东实际上指出了两点:(一)指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凝固的没有变化的社会;(二)在我们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的推动下,当时社会的五种经济成份都在发展,毛泽东敏锐地看到了井指出了社会主义因素的发生。作为领导者,应当以社会主义为方向为目标,自觉地采取措施,推动这个社会向前发展,热情地支持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成长。为此, 他毫不留情地批评了一些同志不符合这种要求的思想观点,也使被批评者心悦诚服。这是 1949 年的事。

其二,他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及早向社会主义过渡。山西省老区农村的互助合作发展较早。1951 年 4 月 17 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党中央写了一个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主张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动摇和否定私有制,每县试办几个以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这件事, 当时在党的领导层中看法不一致。一些同志认为,采取动摇私有制的步骤, 条件不成熟。这些同志从理论和政策两个方面表示了反对意见。理论上,认为这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政策上,认为这样做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毛泽东发现这一情况以后, 明确表示,他不能支持这种观点,而要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他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 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②毛泽东的道理是针对必须先机械化然后才可能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而讲的。他的批评使一些人提高了认识。这是发生在 1951 年的事。

以上两件事,当时在党的高层领导干部中,都发生了很大影响,使大家能够以辩证发展的观点看待新民主主义社会,明确了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自觉地去发现、支持、推动社会主义因素。从这两件事也可以看出,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有力推动。

从青年时就选择了社会主义并为之英勇奋斗了 30 多年的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时都在观察思考直接采

① 见《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59 页。

② 见《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 191 页。

取社会主义步骤的问题。为此,他不断在观察、在思考,调整自己的想法和战略步骤。总的思想是,不失时机,尽快走向社会主义。

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当我们把国民党反动势力赶出大陆,建立人民共和国时,我们也就接过了一付烂摊子。经过多年战乱,特别是国民党 22 年的反动统治,使整个国家满目疮痍。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是这样一个基础。但是,由于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和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卓有成效的奋斗,到 1952 年,短短的 3 年时间, 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就胜利完成了。1952 年初,中央决定从 1953 年开始, 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这就是说,“三年准备”将要顺利结束,将要进入“十年建设”的时期了。为此,在 1952 年,中央就成立了一个制定“一五” 计划的领导小组,紧张地在工作。

但是,作为最高领导者的毛泽东,却在总战略上考虑中国的发展问题了, 开始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了。

前面已经提到,原来的战略设想是“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也就是说, 要到十年建设以后,再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毛泽东在 1952 年秋天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他在 1952 年 9

月 24 日中央书记处会议提出,现在就要开始用 10 年到 15 年的时间基本上完

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 10 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①这时离人民共和

国成立正好 3 年,也就是“三年准备”刚完,“十年建投”尚未开始,比原

来设想的开始过渡时间至少提前了 10 年。这反映了毛泽东的想法有重要的改变。这种将时间表大大提前的情况,可能与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况有关。

一方面,这时超出预想地实现了三年恢复经济,并实现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从而大大增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信心。

另一方面,这时提出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也是他在要不要“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在农村可不可以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的争论中,思想合乎逻辑地发展的结果。

1953 年 6 月 15 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以后,党中央多次开会讨论,以及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到 8 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字表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文字表述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毛泽东审阅周恩来 1953 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稿时所作的批示。可见,当时中央虽然多次讨论总路线,但并没有对文字表述仔细斟酌。

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文字表述,除了这一个文件外,还有两个文件。这就是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共有三个略有不同的文字表述。另外两种文字表述是:

其一,1953 年 12 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中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个文字表述强调“逐步”

① 见《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 213 页。

实现,前一个表述是强调“基本实现”,表达的用词的差别反映了分寸的差别。1981 年 6 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采用的这一个文字表述。

其二,1954 年 9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将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写了进去。宪法是这样写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表述与前两种表述对比,主要差别在对过渡时期的界定不同。前两种表述都是说过渡时期是“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里却说是“到社会主义建成”。这是一个重要差别。这个差别反映了对过渡时期、对社会主义的不同理解。

1953 年冬季,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通过各级党委传达贯彻,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这条总路线了。

1954 年 2 月 10 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但是,因为这次会议的重点是使大家感到突然和吃惊的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问题,也由于总路线实际上已经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宣传开了,所以,七届四中全会有批准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一项,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宪法, 将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写进了宪法的序言。

以上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酝酿、提出和确立的大致过程。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另一方面,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和小私有制,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当时简称“一化三改”,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就指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任务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提出的任务是两个方面,是两个转变,首先是发展生产力,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就是实行工业化。这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因为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另一个是改变生产关系,消灭剥削制度,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是全面的,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同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完全相符。但是,毛泽东对总路线的解释似乎更强调后一个转变。他在“学习和宣传提纲”中说,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他在其他场合还讲,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并举的路线。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社会主义来说,都是实质性的。但我们从毛泽东对总路线的解释和他当时的行动来看,他的兴奋点显然是在社会主义改造上。

研究历史,总要以某一重要历史事件作为划分历史时期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但是历史发展有一个过程。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头三年,主要还是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真正将实践社会主义提上历史日程,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这条总路线的制定表明,中国的历史将要真正揭开新的一页。这一页就是社会主义

的篇章。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到这个时候为止,我们党一共制定了两条正确的政治路线。一条就是新民民主义革命总路线。在毛泽东制定的这条总路线指引下,我们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另一条就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毛泽东制定的这一条总路线指引下,中国将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