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题(文言文的标点,解释和翻译)评分标准

  1. 第(1)小题的标点,每错两处扣 0.5 分(应该标点的地方未加标点或用错标点,不应该标点的地方误加标点,都扣分),上下引号分别计算, 扣完 5 分为止。

解释五个词,每个词 1 分。

  1. 第(2)小题翻译五句,每句 2 分。

  2. 第(3)小题的标点,每错两处扣 0.5 分,扣完 8 分为止。其他要求

同第 1 项。

解释八处词语,“衣褐”、“履我”两处各占 2 分,其他六处各占 1

分。如果“里所”中的“所”字解释错了,扣 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