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文(50 分) 说明

  1. 本评分标准所列各项要求兼顾议论文和记叙文两种情况,请阅卷老师根据考卷文体参酌处理。

  2. 评卷宜从三类卷入手,以次为分界线,确定类别。

  3. 三个错别字扣 1 分,重现的不计;标点错误较多或模糊不清的酌扣 1— 2 分。

  4. 字体端正、美观,卷面整洁的,加 1— 2 分;反之,字迹潦草、卷面不

洁的,酌扣 1— 2 分。

  1. 加、减分数,不能超出本类卷的上下幅度。

  2. 对于不足 600 字或没有写完的作文,应区别情况,参照评分类别的酌情处理。

  3. 凡认为思想内容有错误或其他方面有严重问题的试卷,提请评卷领导

小组研究处理。

项目

类别

A 内容

B 语言

C 篇章

评 分 细 则

一类卷

中心突出材

行文流畅

结构谨严

以 47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

( 45-50 分)

料丰富有创

见或新意

语言准确叙

述简洁描写

层、线索明

动;(1)具备 B 项和另一项

条件,而余一项达到二类

生动

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2)

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

情加分(中 B 项突出的,

获得满分);(3) 具备上述

上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

到二类卷标准的,酌情减

分。

二类卷

中心明确

文从字顺

结构紧凑

以 4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

( 35-344 分)

内容充实

切合题意

语言基本

准确

层、线索分

动:(1)具备 B 项和另一项

条件,而余一项达到三类

叙述清楚描

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2)

写恰当

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

情加分(中 B 项比较好的

获得本类卷最高分);(3)

具备上述一项条件,而另

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

的,酌情减分。

三类卷

中 心 基 本

语言通顺有

结构不完整

以 3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

( 25-34 分)

明,内容比

较充实,基

个别病句

叙述、描写

层次、线索

不清楚

动;(1)基本具备上述三项

条件的,获得基准分;(2)

本符合题意

尚恰当

中 B 项比较好一些的,酌

情加分;(3)另有某些缺点

的,酌情减分。

四类卷

( 16-24 分)

中 心 不 明确,内容空

语言不很通

结构不完整层次、线索

以 2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1)凡属上述情之一者

泛,不符合

不清楚

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题意

(2)另两项稍好一些的,酌

情加分;(3)另两项稍差一

点的,酌情减分。

五类卷

文不对题内

文理不通

结、层次混

10 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 15 分以下)

容贫乏

(1)凡属上述情之一者,评

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2)

其他两项尚可的,酌情加

分;(3)兼有上述两项以上

的,酌情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