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60 分)
- 本题拟有综合评分和分项分等评分两种方案,供各省选择。
采用分项分等评分方案者,试卷上的评分表格可根据本省情况处理(如直接涂卡)。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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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要求可适当放宽,相差太远的,放到三类卷以下(含三类)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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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标题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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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 600 字或未写完的,根据完成部分的情况酌情扣分。
(一)综合评分标准
项 目 条 件类 别 |
内 容 |
语 言 |
结 构 |
---|---|---|---|
一类卷(50-60 分) |
反映全面 内容充实概括准确 |
语言准确流畅有口语特点 |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
二类卷(36-49 分) |
反映全面内容充实 |
语言准确语句通顺 |
结构完整层次清楚 |
三类卷(21-35 分) |
反映比较全面, 内容比较充实 |
语言大体通顺有少量语病 |
结构比较完整,层次比较清楚 |
四类卷(10-20 分) |
反映不全面, 内容不充实 |
语言不通顺 |
结构不完整, 层次不清楚 |
五类卷(9 分) |
文不对题 |
文理不通 |
结构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