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原则

1965 年试题答案一

(以 100 分为满分)

  1. 评阅作文试卷应该贯彻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内容正确的前提下,看语言表达能力。

  2. 评分原则:

  1. 思想内容好,文字也好的,列为上等(可给 80-100 分)。

  2. 思想内容一般,文字好或一般的;思想内容好,文字稍差的;均列为中等(可给

    60-79 分)。

  3. 思想内容贫乏,文字又不好的列为下等(可给 60

    分以下分数)。(4)立场观点反动的作文,不论文字好坏,均不给分。并应送招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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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五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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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办公室另作处理。

  1. 作文中有错别字或用错标点符号,作为文字表达能力的一个方面来考虑,不另扣分。

  2. 作文不切题或离题太远的,经评分小组研究后,酌情给分。3.以上评分标准概括不了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