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文(50 分) 说明:
一、作文应符合书信格式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酌扣 2— 3 分。二、作文评分着重看文字表达水平,所以评分时重视“语言”项。
三、作文应写出两方面的内容:1.选择院校的矛盾,2.选择专业的矛盾。如只写一方面的内容,最高不超过二类卷的基准分。
四、作文内容在根本性错误的情况下,应允许学生发表各种不同的看法。五、3 个错别字扣 1 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 3 分。标点错误(或模糊
不清)较多的,酌扣 1— 2 分。
六、字迹端正、卷面整洁的,加 1— 2 分;字迹潦草、卷面不洁的,扣
1— 2 分。加减卷面分的只是少数,不要随意扩大加减分的面。
七、不足 600 字,或没有写完的作文,应区别情况,参照评分标准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