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字迹、卷面等方面的扣分办法: 标点有错误的,酌扣 1-5 分。 错别字按其错误的程度和性质,酌扣 1-10 分。 字迹潦草,卷面不整洁,酌扣 1-5 分。 (以上三项扣分总和不得超过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