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评分标准
40 分,其中内容占 15 分,表达占 25 分。
(一)内容方面 分四等评分: 第一等 12-15 分
观点正确,立意新颖,中心思想突出,感想深刻,联系实际具体、恰当。第二等 8-11 分
观点正确,中心思想明确,感想比较深刻,联系实际比较具体、恰当。第三等 4-7 分
观点基本正确,中心思想尚明确,感想不够深刻,联系实际不够具体、恰当。第四等 3 分以下
观点有错误,中心思想不明确,只写一些抽象、空洞的话,基本上没有联系实际,或者罗列一些不相关的材料。
(二)表达方面 分五等评分: 第一等 21-25 分
结构谨严,段落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流畅。第二等 16-20 分
结构完整,段落层次清楚,语言通顺,偶有语病。第三等 11-15 分
结构尚完整,段落层次比较清楚,语言基本通顺,语病不多。第四等 6-10 分
结构不够完整,段落层次不够清楚,语言不够通顺,语病较多。
第五等 5 分以下结构残缺,不能成篇,条理紊乱,语言不通顺,语病很多。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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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超过字数不扣分。 简明提纲今年暂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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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写议论文。写诗歌的不给分。写其他文体的在及格线(24
分)以下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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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别字,标点错误以及书写极其潦草,卷面乱涂乱改难以辨识等等,均归到语言表达方面去酌情扣分,至多以扣
5 分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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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个别作文立场观点有严重错误或思想感情极不健康,应给予最低等分数,或不给分。但必须严格区分是认识问题还是立场问题,谨慎从事。此类试卷须提交学科评卷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