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卷 20— 29 分 凡出现下列缺点之一者为三类卷,以 25 分为基准分: 1.观点不明确; 罗列材料,基本上无分析; 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内容空泛,空话套话较多; 语言不通顺。 考生作文在其他方面有可取之处者,酌情加分;兼有两项以上缺点者酌情减分。加减分不得超过本类评分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