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济思想的根本变革
邓小平旱在 1979 年就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在当时, 原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模式刚刚开始改革,人们开始感到我国原先照搬苏联模式的体制必须改革,但从何处改,怎样改,确实心中无数。一些理论家和领导人,对于这场前无古人的第二次革命——改革,也是见仁见智,难以形成一致的看法。因此,改革中是放权让利还是市场取向,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推行,是单项突进还是综合配套,一直成为人们所争论的问题。至于改革最后要达到什么目标,人们往往在纷纷议论中达不成共识。
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人们对市场经济长期待有偏见。即使那些颇有创见的经济学家,为了避讳,也往往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来代替市场经济的说法。以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经济体制的关键问题上,也即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把市场置于从属的地位。
邓小平自 1979 年提出关于市场经济的观点后,一直不懈地坚持,并就这
些理论问题多次论证,在各种场合广为宣传,到了 1992 年春天,视察南方讲话以后,全党和全国人民才开始逐渐理解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的道理。这样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上,
③ 同上,第 364 页。
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中国改革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已成为全党的共识,而且也为全国人民所认可,逐渐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的邓小平,所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才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接受,这本身也说明了这一思想对于传统经济思想的根本性变革的力度;而且,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改变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揭开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新篇章, 也必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中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 与此相应,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就开始形成了“重农抑商”的思想。商鞅变法,主张治国“能事本而禁未则富”(《商君书·壹言》),“本”者为农, “末”者指工商等经营活动,他明确认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商君书·外内》)。荀子也认为“工商众则国贫”
(《荀子·富国》),提出“务本禁末”的口号(《荀子·君道》)。《管子》书也主张“务本而去末”(《管子·禁藏》),这一思想风靡战国时期, 从而形成一大经济思潮。
重农抑商、事本禁末的思想及其政策,在封建社会的初期确有其积极作用。它反对农民弃农从商、舍农游食,对于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为新兴封建统治者牟取霸业创造物质条件是有意义的。但是,重农抑商,限制了社会经济活动在流通领域的发展,因而强化了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保守性。然而, 由于把农民固定于土地之上是封建剥削的基本条件,历代统治者长期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这一政策及其思想与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相结合,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消极作用越来越大。
宋以后,商业逐渐发展,农商皆本的思潮也有所抬头。到了明清江南社会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在此时,西方世界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随后又发生了产业革命,为寻找海外市场的需要,不允许中国社会按自身的逻辑缓慢地发展,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开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
一些志士仁人在民族存亡之秋,开始向西方寻求真理,从郑观应、康有为、孙中山等都主张发展民族工商业,甚至提出以商为本的口号,以图富国强兵,与西方列强抗衡。但是,在民族危亡的多事之秋,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举步维艰。
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开始了雄心勃勃的中国工业化建设道路。必须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民族工商业十分幼稚,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经济基础上进行的,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马克思所预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 在马克思的设想中,它不存在商品、价值、货币、市场和竞争,基本的经济体制就是计划经济。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依据的是马克思的设想, 所学习的是苏联高度集中的以发展重工业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毛泽东对于照搬苏联模式,“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①,决心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通过调查研究,1956 年 4 月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活,主张工
① 1959 年 12 月到 1960 年 2 月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
农业并举,主张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是,随后的探索却发生了严重的“左”倾错误。“大跃进”时期,毛泽东推崇“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1958 年 8 月 30 日,毛泽东对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作了这样的解释:大,就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公,就是社会主义比合作社多,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如自留地、私养牲畜取消,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实行工资制度,搞农业工厂,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制度。同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毛泽东在推崇人民公社之际,还曾号召人们读《三国志·张鲁传》。三国时代的张鲁,曾在陕西汉中地区建立一个农民政权,在社会制度上实行某种程度的公有公享,设置“义舍”,“义舍”置“义米”、“义肉”,行路者量腹取食。张鲁政权存在近 30 年。毛泽东赞扬说,他搞了 30 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那是有种社会主义作风,我们这个社会由来已久了。①显然, 这种体制,就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推行的平均主义,当然排斥商品和价值规律。
为了说明毛泽东对商品和价值规律的态度,有必要指出他对所谓“资产阶级法权”的看法。在 1958 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之际,毛泽东提出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制度”的观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叫做“资产阶级权利”(即毛泽东在世时根据当时的译文所称“资产阶级法权”),这是因为这个原则和资本主义商品的等价交换中的等量劳动决定等量价值的原则是同一个原则,都体现了交换双方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来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权利。毛泽东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观点,不仅反映了他对商品的强烈排斥意识,而且还加以误解,把这种抽象的资产阶级权利同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来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权利混为一谈,模糊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同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的本质区别。正因为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倾向,使得陈伯达、张春桥筹更极端地提出了废除商品和货币的“左”倾主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挫折使毛泽东对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为纠正 1958 年的”共产风”,他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 现在有些同志,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他还指出商品生产“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因为已经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所以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他阐述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他批评“共产风”,“一平、二调、三收款,就是根本否定价值法则和等价交换”,指出要“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个客观规律,客观法则,违反它,要整得头破血流”。1962 年七千人大会期间,他在修改刘少奇的工作报告时,增加了这样一段话,“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决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上述认识虽然仍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毕竟是向前走出了一步。
但是,不久毛泽东的兴奋点就转移到阶级斗争问题上去了,而且在他胸中所酝酿的,反映在“五·七指示”中的社会图景,亦工亦农亦军,过分强
① 转引自《党史研究》1987 年第 2 期第 17 页。
调要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自给自足,集中反映了他否定商品分工的倾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又强调了对“资产阶级法权”的限制, 他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 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是对马克思关于计划经济思想的教条化、绝对化,又反映了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根深蒂固的事本禁末的观念。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大割所谓的资本主义尾巴,限制商品流通的发展,造成了我国经济体制高度集中,条块分割,效益低下,缺少活力的僵化模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空前发展,在中国几千年的经济思潮中更是亘古未有的,这是对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根本性变革。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根本性标志,并将引起中国传统文化整体性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