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民主、法制与传统政治理论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需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精神文明的建设,必须依靠民主与法制,这就是邓小平所反复强调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以惩治腐败、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促进社会安定的内在含义。这是因为,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上。与此相应,政治制度的建设,又是经济建设的保证。所以,邓小平说:“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①正因为政治建设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建立一个高度民主的社会制度,又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邓小平说:“我们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这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②
邓小平对于民主与法制作了大量的论述。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指导下,建国四十余年的历史中,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体制也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健全。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论述,抓住了中国社会政治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对于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是一个重要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