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自己的心
任何一个时代的思想,都是在自己时代的基地上建立起来的。思想是被把握在人们头脑中的时代。但是,人们的头脑不是一块空地,任由自己的时代施工建筑,而是一块高低不平,珍芜并处的杂地,既有金石,又有泥沙。它要抵抗新的时代建筑,新的时代建筑又须采用它的原有材料,供自己使用。为了使用它,为了建筑自己时代的思想,必须首先清除这块杂地,把“一切已死的前辈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的思想、意识、观点、理论,加以理析。
马克思曾经提出,“那掌握着我们的意识、支配着我们的信仰的东西, 是一种不撕裂我们的心就不能从中挣脱出来的枷锁。”使心(精神)从枷锁中挣脱出来,是改革开放年代的中国,向传统观念,向我们头脑中“先在的思想”,向我们的主体意识,开战、冲击、攻破、占领,是一次灵魂革命。马克思用“撕裂我们的心”,加以形象的表述。撕裂我们的心,将心中的病瘤取出来,我们的心就会适应新气候变化,健康地跳动起来。这是时代的精神课题,也是时代的实践课题。
主体意识,积久沉淀,就会变作信仰,不问其所然,只行其当然。
中国传统意识的特点,是事先规定一个思想准则,要求人们在这个思想准则规定的框架内,运用自己的思想。“要如此做才对”,它的否定句是“要不非如彼做才对”。要如此,不要如彼,这是中国传统的思想方式。如孔予所倡导的“复礼”,就是要“如此做”,“克己”,就是不“如彼做”,“克己”是为了“复礼”,“复礼”必须“克己”。孔子用“克己复礼”表述这一思想,因为,人的物欲、情欲、趣愿、知求,向人以外的对象、事物、存在攫取自己的需要,并且取胜它,是人的自在需要,无需引发。孔子也已看到,“吾未见好色如好礼者也”;思想的职责是克制它,使之复于礼。作到“在家无怨,在邦无怨”,“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非礼勿施”, 礼是外在的非我的规定,却要变作内在的自我肯定,人的自由丧失了。一切循礼,还有什么人和人的自由呢?道家反对非我的外在的礼,但主张“无为”、“不争”、“不欲”,“以铺万物之自然不敢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不为欲所累身,不为情所动心, 不为物而挂怀,比儒家用有形的礼规范人、束缚人,确实是自由多了。但是, 这种自由是把人消融在虚无之中,与儒家思想殊途同归,都是否定自我,否定自我价值的实现,否定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儒家用人与礼的关系融化人,道家用人与世界的虚无融化人;儒家要求人齐于礼,道家要求人一于道;儒家要求人主动地去适应外部世界的需要,抛却个人自我,“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是穷是达,是进是退,尽当听命于外部世界的安排。“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99·善天下”。客体、环境是一种必然力量,始终凌驾于主体自我之上,自我的价值和作用,只不过是学会顺从它,适应它, 至多是利用它,思维的进程是客体压制主体,使主体俯就客体,主体在客体面前等于零。道家似乎相反,它要求摆脱一切客体对象的压制或束缚,消遥飘荡,悠闲自逸,是穷是富,是酸是苦,甚至是生是死,概不挂于心。“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物不能结之,情不能束之,对外部世界的一切,都可视而不见,这似乎给了人最大的自由。实际上,还是把人(主体)贬为零,因为主体对客体,只能适之,顺之,任(时)之,应之。
人是一个有需要、有情感、有意志、有追求的存在实体。第一,人有权思考世界;第二,人有权要求世界。可是,作为中国传统思想的儒、道两家, 却把人的权利剥夺了。人只能按照他们所制定的道、礼、仁、义、理,去思想、去行动。儒家是求人的有为的,但所求的是自我的外在束缚;道家是希望从无为中求得有为的,但有力的结果却是无为,使人“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安时顺世,逆来顺受。至于佛家,干脆宣布,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是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任何自我需要的满足的,人的物欲、情感、意志、追求等等自我需要,只能等待来世,用幻想的满足来满足现世的不满足。
剥夺人的作人权利,集中反映在剥夺人欲。儒、道、释以及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思想家,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以某种思想、理论、观点, 控制人欲,甚至绝灭人欲:苟子提出:“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 则惑而不乐”,汉代的董仲舒要求“损其欲以辍其情以应天”,及至宋代; 朱熹直截了当地制订出那个公然敌视人的“存天理,灭人欲”,认为只有“革尽人欲”,才能“复尽天理”。中国哲学确实有一种牺牲精神,但是,这种牺牲精神不是牺牲干自我价值的实现,而是牺牲于他人的思想的摹本。至于自己,是无所作为的。“无所作为”这一成语,在古代中国,含有赞美别人
崇高,自己微弱的意思,是褒义入是表示谦虚。在中国传统思想看来,谦虚是美德,骄做是恶浊。自己无所作为,因而,人是渺小的,人的外在存在, 如天、道,理等等却是伟大的。因而人对外在存在,只能顺从,不能有所作为。
入顺从外在存在,是通过人的自我意识,达于天人合一。从殷商时代的敬天、畏天,通过占卜,求向上帝(天),以决自己行动的疑虑;到孔子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再到董仲舒的“为人者天”,“人本于天”,一直到朱熹以抽象推理的形式,推出天理,天理之上的太极,都是要求人、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与人的外在存在“天”的运行秩序,“天” 的意图愿望,相为一致,达于天人合一。不论唯物主义地解释天,还是唯心主义地解释天,结果都是让人适应(顶多是利用)外部必然。如果人的作用, 仅仅是适应和利用外部世界的必然,人还是必然的奴隶,还是对人的自我价值的否定。
否定人的自我价值,是为了建塑人际和谐,达于“安定”、“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是太平盛世;民不安,犯上作乱,叫作“乱世”。对乱世,人应避乱求安,苟全性命于乱世。中国古代,考核官吏政绩,评价君主功迹,不管他所治下的人民贫富苦乐,只要安定就是好的。“日月星辰瑞历, 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是好君主所为,乱是坏君主所作, 治乱是评价统治者贤愚是非的准绳。
国家社稷以安定和谐为目标,社会生活中的君臣上下、父母儿女、夫妻兄弟、亲戚朋友、,以及普遍的人际关系,都以和谐相处为美德。孔子提倡仁,主张“君于无所争,心也射乎”。就是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争的,只有在体育竞赛如射击。才可有所争,其实质也是求得和谐。“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中所讲的立和欲是就所立和所欲的终点讲的,而不是就所立和所欲的始点讲的,不是欲本身,而是欲目标。立与达,在孔子那里,是说我自己欲求怎样,也让别人怎样,我自己不欲怎样,也不要以之施诸他人。最后,齐一地达到欲的同一,这就取消了差别,混灭了个性,排除了竞争,压抑了人的自强意志,千人一样,万人相同, 使社会平、安、均、和,这就是以和谐为价值目标的必然结果。人,自我, 不是作为实体,独立地发展自身,而是作为关系,融化于关系目标之中,以整体取代个体。它所着眼的不是起点的一视同仁,而是终点的整齐同一,不是起点的平等,而是终点的平等。起点的一视同仁,起点的平等。即人人都有所欲的权利,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是能够调动一切人的积极性的。至于终点,却可以是不平等的,所达到的欲,不论程度或者质地,必将是不平等的,不尽相同的。孔子追逐的人欲,不是欲的始点,而是欲的终点,不是起跑线上的平等,而是终结线上人与人之间的最后和谐。这种和谐不是在差别、矛盾、斗争中实现的,而是在平安、均等、和平中完成的。实际上, 是否定人欲的,是否定人的自我价值的。它的目标不是赞扬人和人欲,而是平和人和人欲。
中国思想家一直把人欲看作是可咀咒的东西。老子说的最为明白,“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无欲以静,天下将自定”。只要看不到可欲的对象, 人心就不乱;只要人们无欲静处,天下就会安定。
没有人欲,天下太平,最高统治者就可以安安稳稳地统治人民,“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人民无知无欲,也就不会争夺犯上,彼此和谐,其乐也融
融。这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的理想画图。
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是否定人,否定人欲,贬低人,提高强加于人的外来思想。它要求人与人间相安无事,实现天下太平。这种思想,作为观念形态,拓展在各个思想领域,并且蕴埋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就像弗洛伊德所指出,潜意识慢慢潜入无意识或超意识层次,意识受它的机制控制,然而意识又意识不到,意识以自我意识到的完全正常状态为潜意识提供的指令作证。这可称为“先存在,后论证”,用以推理和论证的理智或理性,成为信仰或深深积淀的情绪或人格心态的工具,人们全然不知,却在顽固执行,正为马克思所说:它是“掌握着我们的意识、支配着我们信仰的东西”。
因此,撕裂我们的心,从精神枷锁中挣脱出来,来一个精神上的暴力行动,才能实现当代中国历史性的重大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