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发展和壮大革命武装力量
现代化,主要是对军队建设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但它同时又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数量发展相适应。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为着反对敌人的“围剿”,为着进行革命战争,苏维埃的第一任务就是发展壮大武装力量,组织坚强的铁的红军。为了彻底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的伟大胜利, 他提出首先应该保障红军数量的继续发展,争取在三个月内扩大五万红军的建军目标。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坚决主张八路军、新四军分散到敌后去开展游击战争,以发展壮大我军力量。到 1944 年我军总兵力已发展到 47 万人时,他还强调,欲“在反攻时夺取大城市与交通要道,最后驱逐日寇出中国,并对付从国民党方面来的可能的突然事变,则是不够用的。”“非有一倍至数倍现有的军事力量不能胜任。”①从而使人民军队的数量由抗战初期的四万人左右发展壮大到 1945 年 4 月的 91 万人。并形成了以主力乓团和地方
兵团两个部分。解放战争爆发时我军总兵力已达 127 万人。战争过程中随着
军事形势的有利发展,毛泽东又提出了建军 500 万,争取五年左右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建军方针。并提出了加强和发展诸军兵种的建军方向。根据我军武装力量发展壮大的历史经验和毛泽东的一贯思想,人民军队武装力量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与战争发展着的客观形势相适应。武装力量的数量是军队现代化的基础。从革命战争的总战略上说,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须重视不断发展壮大武装力量,才能逐步实现现代化,保证最后夺取政权。然而,武装力量的发展。受着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战争发展形势的需要和人力、经济力的保障条件。因而,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大力加强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政治经济建设,是实现“有计划地扩兵,保证主力军经常满员,并大量训练军事干部”②的基本条件。(2)实行正确的扩军路线。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批判流寇主义思想时,就提出了必须走由扩大地方赤卫队、地方红军到扩大主力红军的路线。后来,他又根据我军发展的历史经验提出:人民军队每到一地,都应立即帮助人民组织以本地人民的干部为领导的民兵自卫军,而且要组织以本地人民的干部为领导的地方部队和地方兵团,然后再产生主力部队和主力兵团。指出,由民兵和自卫军到地方部队再上升为主力部队,这是发展人民军队的根本途径和正确道路。(3)重视吸收和溶化俘虏兵。毛泽东根据人民军队的性质,一贯重视对敌军特别是国民党军俘虏兵的改造,并作为我军武装力量扩大的一个重要来源。把“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①作为十大军事原则之一。我军经过对大批俘虏兵的改
① 《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第 251 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07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48 页。
造和补充部队,保证了我军武装力量的不断发展。仅在解放战争的第二年度就“溶化了大约八十万左右从国民党军队来的俘虏兵,使他们变为解放战士, 掉转枪口打国民党。”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