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基本原理中的人民军队和人民战争理论指导现实,努力探 索新时期建军作战的新形式与新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工具,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着我军的根本任务、建军方向和战争指导路线。1945 年四月,党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路线从两个基本观点出发:第一, 我们的军队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军队,它必须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服务于人民战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工具;第二,我们的战争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战争,它必须在承认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条件下,充分地利用敌之劣点与我之优点,充分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求得生存,胜利和发展。”这一论述从理论上高度概括了毛泽东的人民军队和人民战争思想的基本原理。几十年来,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时期,这两条基本原理是没有变的。但随着革命战争和建军实践的深入发展,表现这一基本原理的形式及内容在实践中又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例如,关于人民军队的任务与职能问题,在《古田会议决议》中仅仅提出红军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组织、武装群众,并帮助革命群众建设政权。在这里, 工作队的思想有了体现,而生产队的思想还未提出。经过抗日战争,我军为了打破敌顽经济封锁,军队在执行作战任务为主的条件下,同时又兼负工作队和生产队等任务,才使这两队的思想渐趋明朗并逐步达到完整。这在当时对于打败敌人,巩固根据地的建设起了重大作用。经过不断实践和反复认识, 到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才逐步地明确提出我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又是一个工作队和生产队的“三队”思想。又比如,关于人民战争思想,土地革命

战争前期,毛泽东只是提出了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 才能进行战争的理论。但经过后来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不断实践,根据当时战争实践的需要,对反映人民战争根本性质的组织形式、斗争方法以及军事与政治上的统一战线等问题都有了重大的发展。这充分说明,毛泽东军事思想中的基本原理不但伴随着战争实践自身的发展有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而反映其基本原理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更有因具体条件灵活运用的必变性特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在坚持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和人民战争这些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 如何坚持党对军队的领导,坚定的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军政军民的团结,搞好和平时期的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问题;认真研究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如何在未来反侵略故争或不同规模的局部战争中,广泛组织国际与国内的统一战线;如何组织、动员与武装广大人民群众,以何种新的形式和方法进行人民战争。把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基本原理与现实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相结合,不断发展新形式,注入新内容,这既是为了满足建军作战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又是坚持与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