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制建设的步伐是比较快的,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后来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十年“文革”的影响,我国的法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法制建设工作也完全停顿了。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了一个新时期。①陆续颁布了一大批重要的法律和法规。到目前为止,已制定和颁布了 146 项法律,197 项行政法规,1220 项地方性法规。②司法机关不断完善,司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包括各类专业法院在内全国共建立了 3421 个人民法院,3495 个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公安系统。目前我国人民法院有 25 万工

作人员,人民检察院有 17 万工作人员公安机关有近百万的公安干警。为了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人民法院系统成立了业余大学和高级法官培训班,90%的审判人员取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现已有近 2000 名高级法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电视大学及高级检察官培训班,也培养了大批的专业人才;我国还成立了十几所公安院校,为公安机关直接输送了几万名具有专业知识的公安干警。③律师队伍不断扩大,律师制度日臻完善。到 1990 年底,

全国有律师事务所 3600 个,专职律师 4.7 万人,兼职律师 3 万人。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制度也有了新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合作律师事务所,为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创出了一条新路子。④普法

宣传和公民法制意识明显提高。我国每颁布一项重要法律,都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体人民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到了应有的高度,为了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在 1985 年我国开展了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普法教育,使广大公民增强了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大大提高。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民事案件明显增加,这充分说明广大公民已经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