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举世瞩目成就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 1979 年以来,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了城市集体经济和农村的乡镇企业,适当发展了个体、私营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改变了原来那种与现实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的单一公有制结构。这一改革有效地凋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发展经济、方便生活、安置就业等,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合理改革了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的经营形式。在农村,通过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逐步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集体经济找到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组织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城市,按照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初步改变了统收统支的国营企业经营方式,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有所扩大,在实现自我改造、自我发展方面有了一定进步。

——在坚持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有效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改革了价格管理体制与形成机制,逐步发展了各类市场,初步发挥了市场调节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同时,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方式有了调整与改进,经济、法律手段的运用开始受到重视,经济运行的活力有所增强。

——在坚持中央政府必要的集中统一前提下,通过财政、金融、计划、投资等方面的改革,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在力求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同时,促进了区域经济的进步和地方特色的发挥。

——在坚持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适当采用了其它分配形式。注意把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共同富裕的原则结合起来,从而较好地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开拓精神和竞争意识。

——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都有了迅速发展。传统的半封闭型经济开始向积极利用国际分工、国际交换的开放型经济转变,初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格局。

12 年的改革使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取得了前所

未有的成绩。从 1978 年到 1990 年,按可比价格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年递增8.8%,显著高于 1953 年到 1977 年每年平均增长 6.1%的速度。1990 年的居民平均消费水平,扣除物价因素,比 1978 年提高了 1.l 倍,平均每年提高6.5%;比 1953 年至 1978 年平均每年提高 2.2%要快得多。

与此同时,改革使我国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变。以农轻重比例为例,农业基本保持了原有比重,主要生产中间产品的重工业比重缩小, 主要生产最终产品的轻工业比重扩大;在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中,第一产业基本维持原状,第二产业下降,第三产业上升。经济的地区布局也有所调整,原来那种内地单纯提供初级产品、沿海主要搞加工的局面有了一定改变。这些变化,对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都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