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的适用范围

17 世纪以来,以牛顿运动定律为基础的经典力学不断发展,在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上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应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一切不仅证明了牛顿运动定律的正确性,甚至使有些科学家认为经典力学已经达到十分完善的地步,一切自然现象都可以由力学来加以说明,过分地夸大了经典力学的作用。但是,实践表明,牛顿运动定律和所有的物理定律一样,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1905 年,著名的美籍德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1879~1955)提出了研究匀速相对运动体系的狭义相对论,引起了物理学的一场巨大革命。他指出,经典力学中的绝对时空观并不是直接从观察和实验中得出的。实际上时间、空间和观察者是相对的。根据相对论原理,物体的质量也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而变化。1916 年爱因斯坦又发表了研究加速相对运动的广义相对论。运用这些理论所得出的结论和实验观察基本一致。这表明:对于接近光速的高速运动的问题,经典力学已不再适用,必须由相对论力学来研究。经典力学可以看作是相对论力学在运动速度远小于光速时的特例。

从 20 世纪初以来,原子物理学发展很快,发现许多新的物理现象(如光子、电子、质子等微观粒子的波粒二象性)无法用经典力学来说明。后来,在普朗克(1858~1947)、海森堡(1901~1976)、薛定谔(1887~ 1961)、狄拉克(1902~1984)等物理学家的努力下创立了量子力学, 解决了经典力学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经典力学可以看作是量子力学在宏观现象中的极限情况。

总之,“宏观”、“低速”是牛顿运动定律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