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桂仁

钱桂仁安徽桐城人,名百顺①,又名得胜②,其出身及参加革命经过都不详。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已封慷天燕,命为镇守江苏常熟的详天福候裕田的副手,统带部队二、三万人守常熟③。

钱桂仁与兄百春同参加革命,钱百春投降清军,已未九年升为守备④。钱桂仁与清军本有瓜葛,他怀有二心,在常熟重用官僚地主,以清朝候补知县胡昌鑾管文案,操事权⑤。引常熟大地主曹敬参预防匪、徵粮、考试等大政。太平天国禁出四书、五经题,而钱桂仁竟循曹敬请,出四书题,破坏太平天国革命政策①。并由曹敬介绍,与苏州永昌恶霸地主徐少蘧相结②。他又与苏州奸宄熊万荃、李文炳相勾结。

辛酉十一年春,徐少蘧向清朝江苏巡抚薛焕密报「钱桂仁志切投诚,请给谕单」。薛焕把谕单寄去。徐少蘧把办理情况派弟徐佩璋向薛焕报告说钱桂仁接到谕单,「指天誓日,倾吐腹心,立时更名钱安邦,以明悔罪图报之诚。惟称苏、浙遍地贼踪,仅献常熟一城,于事无甚裨益,不如俟其暗约苏州、太仓、昆山各城贼目,联为一气,同时献地投诚,如有意见不协者,众共诛之」③。这个叛徒,为敌人筹谋划策,企图作大规模的叛变。到这年十一月,乘大军围杭州,遂与熊万荃、李文炳、徐少蘧定期十二月初五夜(夏历十二月十六夜)发动。忠王李秀成在杭州得密报,星夜赶回,先头部队于初五早赶到苏州,不敢动。

壬戌十二年春,从慷天安改封慎天安,旋升慎天义受军主将①时叛徒程学启随新任江苏巡抚李鸿章统军到上海,钱桂仁又托程学启乞降,说俟清军攻下嘉定,进军昆山,即以常熟来归②。到九月十三日(夏历九月初二日),嘉定被攻下,第二天,李鸿章即密函徐少蘧催促③。派间谍改装入城,约期作乱。

③ 据左宗棠清同治三年三月十三日克复武康德清石门三县摺,见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八。

① 据李鸿章清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日上曾相,见朋僚函稿卷二。

② 据李世忠清咸丰九年覆太平天国将领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③ 据常熟人佚名海角续编、李鸿章清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日上曾相。

④ 据李世忠清咸丰九年覆太平天国将领书。

⑤ 常熟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年九月廿四日记说:「南城伪官胡伯和(昌鑾)系桐城人,以知县需次苏垣,近为贼掳,管文案,得操大权。」传第四十六 叛徒传 邓光明钱桂仁

① 龚又村自怡日记清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二日记说:「曹和卿因招入城,见胡伪官,邀同见慷天燕钱桂仁, 议及设勇、防土匪,与设局收漕事」。同书清咸丰十一年三月初八日记又说:「知主试者为军政司陈耕云系廪生,为青宗师所取士, 阅卷者为胡伯和(昌鑾),徇曹和卿之请,出四书题」。案华翼纶锡金团练始末记曹和卿名敬,和卿是他的字,他是当时常熟的大地主。

② 据华翼纶锡金团练始末记。

③ 据清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一日谕述薛焕秦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① 据佚名庚申避难日记清同治元年二月十二日记,同年七月二十日记,同年闰八月日记。

② 据李鸿章清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日上曾相。

③ 据菊月三日李鸿章致徐少蘧函。案此函末署「名另具」。考为李鸿章给徐少蘧催促钱桂仁叛变的密函。此函原件江苏省博物馆藏,我把它编入太平天国资料特辑内,并在函末加以说明,请读者参阅。又菊月三日,为清同治元年九月初三日,即李鸿章攻陷嘉定的第二天。

常熟主将侯裕田已于这年正月调守太平关,全权握在钱佳仁手,遂敢谋乱。他在虞山门外筑石城成。要诱李秀成到常熟阅城图害,并约苏州奸宄同献城降。十一月三十一日(夏历十一月廿二日),李秀成从天京回到苏州,钱桂仁去苏州谋诱他前来。不料李秀成一回苏州,就把来苏州纠合内应的徐少蘧逮捕,钱桂仁知事败。留在苏州不改动。他的部将骆国忠为着要夺取他的资财,且争投降功,就乘他离开常熟,下令关城,先期作乱④。

常熟叛变,钱桂仁为罪魁,但是,又给他混过去了。后来还得封为比王, 调到杭州。他又潜通清军,谋献城。叛徒们都被处死,而钱桂仁又再次混过。甲子十四年二月,太平天国军队从杭州、余杭撤退,他就乘机带他的党羽, 跪伏道旁,迎接清军,投降了敌人①。

钱桂仁降敌后,还帮助清军去追击太平天国军队。乙好十五年十一月, 追到广东嘉应州,大战黄竹洋、双板桥一带。太平军望见他,人人切齿,争杀叛徒,刀枪交中,把叛徒斩死马下②。

④ 据常熟谭嘘云常熟记变始末卷下和守虞日记的记载。案谭嘘云是当时在常熟参与反抗太平天国的反革命分子,他所记钱桂仁谋诱李秀成来常熟阅石城图害事,是当时当地当事人的记载,光绪常昭合志稿及佚名平贼纪略所记同。李鸿章收复常熟昭文攻克福山许浦摺说:「据周兴隆、骆国忠等禀称伪忠王李秀成忽于十一月二十二日由金陵回至苏州,钱桂仁心生畏葸,已托词往苏,恐有反覆,不及待初一日之期,商定先期在常、昭举发」(李文忠公奏稿卷二)。这不是实情。据谭嘘云常熟记变始末说是叛徒骆图忠因「觊桂仁赀重且争功」,所以要先期作乱的。

① 据左宗棠清同治三年三月初一日逆匪钱桂仁事前通款请贷其一死片,见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八。

② 据左宗棠清同治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官军渐逼嘉应 见筹合围情形摺,见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