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时期——别开生面

明清两代是我国历史上的近世时期。

这一时期的行政区划和户籍制度逐渐形成了近代雏形。明清两代精心调整全国行政管辖区,并对边疆地区采取羁縻政策,以至在清代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军政合一的行政区划体制。

明清两代的户籍制度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明中叶以后出现的经济结构新因素,推动了户籍制度的变化。

大量事实表明,从明万历年间至清乾隆年间,户籍制度由闭锁走向了开放,而清代保甲制的实施,使户口迁徙政策更加灵活。

明代行政区划设置三司制

明初曾沿袭元代的行省制,明太祖于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以下有县,从而形成了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

明代地方行政区划的主要构成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三分各省军政司法权力的体系,后逐渐被巡抚制度接掌,巡抚常常成为各省权力的最高长官。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明朝,明代疆域极盛时,北控蒙古,西有西域,东北征服女真,西南管辖西藏,南方建立了交郡。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卫所制度和土司、土官制度,促进了中华多民族的统一和发展。

明初定都金陵时,基本上保留了元代行省制,只在1368年废元中书省,同时改江南行中书省为中书省,以示国都所在。

元末行省制已出现混乱,不全面改革整顿已难以维持国家权力。于是,明代在地方实行三司制,分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以使地方官权力不致过大。

承宣布政使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在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代的“行省”一词,所以在地名下加“等处”,如广东“省”在廷寄等正式公文中称作“广东等处布政使司”。

布政司通称“省”,底下依序有道、府与县。道是明代特别设置的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行政单位,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

府的前身是元代的路,路改府后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但是同时又有直属于省的直隶州,行政级别等同于府。府以下有属州和县,是主要的第三级行政区划,而属州还可能领有少数县,成为结构上的第四级,但相对重要性很小。

直隶于省的直隶州下也领若干县,其级别相当于府属州或府属县,仍是第三级行政区划。所以,州按性质不同是跨第二、第三两个级别的区划,但与府相比,无论属州或直隶州的治所所在地均不设县,即使原有县的也被并入州制。

明代在全国设置15个省级单位,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和云南。以上15个省级单位为明代稳定的统治区域,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

两京为顺天府与应天府,是明代首都北京与南京的正式称呼。两京与它们周边的州府分别合称北直隶与南直隶,不设布政司。

十三布政司为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

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而一省之刑名、军事则分别设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管辖。

另外,明代在1406年至1427年间曾设立交趾布政使司,后被废。南明时期,延平郡王郑成功在台湾设立承天府,下辖天兴、万年两县,另设澎湖安抚司,号为“东都”,后郑成功儿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

提刑按察使司是省一级专门的司法机构,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同时也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

提刑按察使司的主管为提刑按察使或称按察使,简称臬台、臬司。提刑按察使在明代与承宣布政使并为一省最高长官。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主管地方军事。明太祖采用卫所制,1370年于各省设置都卫,1375年才设置都司管理。

都司原隶属大都督府,在胡惟庸案后分解大都督府,各统诸军司卫所。分解后共有16个都司、5个行都司和两个留守司。

16个都司中有13个都司与布政使司同名,其他3个分别是北直隶境内的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山东省的辽东都司。

5个行都司分别是陕西、四川、湖广、福建和山西。陕西治甘州卫,即今张掖市;四川治建昌卫,即今西昌市;湖广治郧阳卫,即今郧县;福建治建宁府,即今建瓯市;山西治大同府。

两个留守司,一个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即今安徽省凤阳县;另一个是嘉靖年间置于承天府,即今湖北钟祥市的兴都留守司。

属羁縻性质的都司中,最有名的有统辖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和库页岛等地的奴儿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朵甘二都司,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这些行政设置都属于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

[旁注]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398年),字国瑞,原名朱重八,后取名兴宗。濠州钟离人。明代开国皇帝,。他结束了元代民族等级制度,努力恢复生产,整治贪官,其统治时期被称为“洪武之治”。

廷寄 我国古代皇帝授命内廷寄发的一种谕旨。或称寄信、寄信谕旨。明代,凡皇帝颁发谕旨都由内阁宣布,传抄各衙门递发执行。廷寄谕旨较明发上谕易于保密,且传递迅速,所以成为皇帝传旨施政的得力工具。这种传达方式在清代得到进一步改善。

南明 清军入主中原,明都北京陷落后,其皇族与官员南迁后所建立的若干政权。包括弘光政权、隆武政权、鲁王监国、绍武政权及永历政权,前后共历18年。

郑成功(1624年~1662年)名森,字明俨、大木。是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1661年率军横渡台湾海峡,翌年击败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大员的驻军,开启明郑时期,不久即病死。

卫所制 明代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有明一代,卫所制是最主要的军制。

奴儿干都司 明朝管辖黑龙江口、乌苏里江流域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治所位于黑龙江下游东岸靠近入海口的庙街。不过,奴儿干都司并非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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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北部边境的界限曾一度变化。明代初年,多次对蒙古用兵,并在与蒙古边境一带设置40余个卫所防卫,大致走向为阴山、大青山南麓、西拉木伦河一线。

后来由于农耕不济和靖难之战等原因,边境略有南移,明成祖多次北伐,又令形势一度改观。但在明代中期以后,随着蒙古的再次强大,明边再次南迁。

修建长城以防御蒙古,在长城沿线设置九边重镇加强防御。长城也成为明代中后期的北边,同时也是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