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

宋代行政区划,最初实行州、县二级制。在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代羁縻州县的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

宋代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政治制度可谓重内轻外,中央高度集权,有效避免了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

宋代行政区划中最突出的表现是“路”的发明。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路、州、县三级行政区划及其管理体制。

宋代的疆域在宋徽宗时期最为辽阔,其南至思陵州,即今广西宁明;东至登州,即今山东蓬莱;北至代州,即今山西代县;西及西宁州,即今青海西宁。据宋代地理名著《诸蕃志》一书记载,当时澎湖列岛已隶属于福建路的晋江县。

北宋与辽国的疆界长期稳定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一线。在西北,北宋从吐蕃夺取了唐代后期以来的失地。在与西夏的作战方面,宋神宗力图开扩疆土,取得了绥、熙、河、洮、岷、兰等州。

宋哲宗时又进一步收复今乌峭岭以南的湟水流域、大夏河流域和洮河流域。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宋代将今四川南部、湖北西南、湖南西部、贵州东北和广西西部重新归入版图,设置正式州县或羁縻州。

宋室南渡后,领土仅限于秦岭淮河以南、岷山以东地区。南宋在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叙、泸、黔、邕等州。

宋初力平群雄,疆域区划难以顾及,宋太祖因袭唐代旧制,略事改革,分全国为13道,包括河南道、关西道、河北道、河东道、淮南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陇右道、山南东道、山南西道、剑南东道、剑南西道和岭南道。

993年又把全国合并为东、西两京和10道;去陇右、山南东、山南西3道,并剑南东、西道为一;改岭南为广南道;增设两浙道。但次年即废,于是正式废道制,改为路制。

在994年以前的15年中,宋太祖一直实行“道”、“路”并存的行政区划制。后来,全国设路也未有定规。

997年,北宋将州一级行政区划府、州、军、监改为“路”,始定为15路,包括京西路、京东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淮南路、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西川路和峡西路。

1105年,宋徽宗将国都开封府置为京畿路,合称为24路。后在金把燕云十六州归还宋朝时,因而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金灭辽后失约,所以北宋末年名义上拥有26路,实际上还是24路。

南宋仅有半壁江山,1142年分为16路,包括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和夔州路。1208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北宋前期,各路皆置转运使和提点刑狱,有些路常置安抚使,各设官衙办事。转运使俗称“漕司”,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兼管司法和民政等。

提点刑狱俗称“宪司”,主管一路的司法,兼管财政等。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主管一路的军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财政等。

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本路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事,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增管茶盐。

此外,又设提举坑冶、茶马、市舶等司,漕、仓、宪等司总称监司。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任颇重。

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和提举常平司,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此四司中,以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须把地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宋代路的划分及其官员的设置,兼顾了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从而更加科学。

宋代路下为府、为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当时,国都、陪都这些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代很相似。据北宋中叶地理总志《元丰九域志》记载:1085年,全国有14府240州。

宋代州级行政属官由幕职官与诸曹官两部分组成。在文臣阶官体系中,这些职官与县令、主簿、县尉共同组成幕职州县官,又称选人,是文阶官中最基层的一部分。

幕职官简称职官或幕职,主要由签判、节度判官及推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诸职。幕职官参与议定主要州政,但更多的是审理各类刑事和民事案件。

诸曹官则有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诸曹官分掌户籍、赋税、仓库出纳、议法断刑等政务。

宋代州官的编制,主要是根据所辖户口的多少及其职务的繁简程度而制订的。其中幕职官配备既受州府等级影响,还受一州规模的影响。诸曹官则主要受户口多少的影响。

宋代州下设县。一般在大县设置知县、县丞、主簿、县尉等几位亲民官,作为朝廷委派的行政官员,小县仅置一两员公吏。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一县之中财赋征敛,狱讼审判、治安教化、灾伤赈济等,远非三五个行政官员所能胜任。

因此,在承袭和改造旧制的基础上,宋代县级官府中设置了大量协助官员办理具体政务或供官员驱使的吏人和公人,他们或统称胥吏、胥史、吏胥、吏、人吏、吏人、公人、役人、胥徒等。

两宋县级公吏的编制在不同时期是不断变化的。大体上,其变化的规律是不断增加、不断裁减,最终定额虽不太多,但额外置吏现象非常普遍。

两宋的行政区划中还出现一些新单位,这就是军和监。军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五代时,军不仅管兵马,也辖有土地、民政,但各军、监皆不辖县。在宋代,军则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监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已开始出现,但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宋代的军、监有两类,即领县的或不领县的。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隶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隶于府或州。所以,宋代县级以上、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州、军、监四类,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军、监三类。

总之,宋代的行政区划实施的是路、州、县三级制。路为最高一级;州级单位有府、州、军、监的设置,府地位最高,州次之,军、监更低;县级单位有县、军、监的设置。

[旁注]

宋徽宗(1082年~1135年),赵佶,宋代第八位皇帝。在位25年后国亡被俘,而死。他具有相当高的艺术造诣。他自创一种书法字体被后人称之为“瘦金书”。另外,他在书画上的花押是一个类似拉长了的“天”字,据说象征“天下一人”。

宋神宗(1048年~1085年),本名赵仲针,宋代第六代皇帝。在位期间,支持王安石变法,振兴北宋王朝。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由于改革操之过急,不得其法,最终失败收场,不过神宗还是维持新法将近20年。

宋哲宗(1076年~1100年),赵煦,北宋第七位皇帝。他是北宋较有作为的皇帝。但是由于在新党与旧党之间的党争,不但没有获得解决,反而在宋哲宗当政期间激化,种下了北宋灭亡的远因。

宋太祖(927年~976年),赵匡胤。出生于洛阳夹马营,祖籍河北涿州。军事家,政治家。他结束五代十国战乱局面,建立宋朝。他在位期间,以文治国,以武安邦,开创了我国的文治盛世,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杰出人物。

宋宁宗(1168年~1224年),赵扩,宋代的第十三位皇帝,谥号“法天备道纯德茂功仁文哲武圣睿恭孝皇帝”。宋宁宗时期,社会比较安定,百姓比较富裕,还恢复了理学地位。

陪都 指一个国家在首都之外另外设立的都城,一般不设朝廷机构,通常不是全国的政治中心。陪都至少都是区域性的中心城市,个别陪都实际就是全国性的政治中心或实际上的首都。性质相同或相近的有“行都”、“留都”或“别都”等。

阶官 表示官员品级的称号,以别于职事官而言。宋初官名与职务分离,官称仅用以确定其品位、俸禄,非有皇帝特殊诏令,不管本部门事务,称寄禄官,朝廷各部门及地方官署皆由朝廷另行委派官员主管。1080年改革官制,制订25个级阶官,用以确定官员品位、俸禄。

[阅读链接]

宋太祖赵匡胤开国之后,不忘收复被辽代占领的燕云十六州,曾在内府库专置“封桩库”,打算用金钱赎回失地。979年,宋军曾与辽军在高梁河展开激战,宋军失利。

1004年,宋真宗抵澶州北城,与辽国在澶州定下了停战和议,史称“澶渊之盟”,之后宋辽边境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在宋金订立“海上之盟”时,约定金归还宋燕云十六州,于是北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

但因金代违约,这两路只是有其名而已,北宋就行政区划还是原来的24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