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户籍分类管理制度

元代的户籍分类管理制度,是将全国的人户以职业、民族、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划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等十几种,分别著籍,称为“诸色户计”制度。各户一经入籍,就不得更易,世袭其业,承担不同的赋役。

元史研究从来把“四等人制”看做是元代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社会特征。元代户籍分类管理制度,体现了朝廷对人口进行有效管理的倾向,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户等制的实行,由来已久,宋代和金代两朝都实行过户等制。元太祖时户计的区别已经出现,到元太宗时,正式划分了诸色户计。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后,立即着手对汉地的全面治理,推行一系列汉法,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他参照前代遗法,下令全面推行户等制。元代统一全国后,又将户等制推广到南方各地。

元代对户籍进行分类管理,是元代户籍制度上的一个显著特色。元朝廷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户在户籍上区别开来,固定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以满足朝廷的不同需要,统称“诸色户计”。色,意为种类;计,意为统计。

元代户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按资产情况将居民划分为三等九甲,三等为上、中、下,每一等又分上、中、下,是为九甲。实际施行时往往只分三等。

二是户等划定后,都要进行登记,编为鼠尾文簿。除军户和匠户外,其他诸色户计都同民户一起排定户等,编在同一鼠尾文簿内。鼠尾文簿的全名是丁口产业鼠尾簿,因为是从上到下编排的,如同鼠尾上粗下细,所以就叫“鼠尾文簿”,也叫“鼠尾簿”。

三是赋税和徭役的征派,以鼠尾文簿为依据。元代的户等制与赋役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科差、杂泛差役、和雇和买的征派,原则上都规定以户等为依据。

元代户籍分类方式是,先划分为北人户和南人户,再把北人户划分为色目人户和汉人户,南人户划分为蒙古、畏兀儿、回回、也里可温、河西、契丹、女真、汉人。在这个结构中,蒙古人和契丹人都在色目人的项目之下,但并不能证明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四等划分制度是并列的。

元代为了能有效地征敛赋役差发,将南北民户进行不同划分。北方民户又细分为许多户别。通过设立不同的户别,征敛不同数目的赋役。南方地区的民户则依其地亩纳两税和杂税、杂泛差役等。

在元代北人户和南人户“诸色户计”中,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是民户、军户和匠户,他们基本上涵盖了元代各种不同的户计分类标准。

民户是诸色户计中户数最多的一种户计,在国家总户数中占绝大多数。民户负责主要的社会生产,是国家各种赋税、杂泛差役的主要承担者。民户是元代财政收入的第一来源。

民户主要由以下来源组成:首先是一般的地主,自耕农,半自耕农,无耕地的租佃户;其次是诸王公、贵族、豪门地主的“驱口”及其附籍的荫庇户被放良或改正为良,由官府收系当差者;再次是其他户计被官府改放为民,如军户无丁顶替的户绝者,或是无力再服本役等原因,而被改放为民者。

军户是元代第二大类户籍群体,他们虽然在法律地位上与民户一样,但他们享有一定的特权,可以不用缴纳民户所负担的繁重和多样的差役,甚至可以蓄奴。

元代军户必须出成年男子到军队服役,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世代相袭。元代军队成分复杂,与之相应,军户也有蒙古军户、探马赤军户、汉军户和新附军户之分。

蒙古族主要以游牧为生,兵民一体,15岁以上的成年男子都是士兵。但随着统辖地区的不断扩大,政权职能日益复杂化,蒙古国对居民实行分工,有的专服军役,有的专任站役等。专服军役的蒙古人户后来便称为蒙古军户和探马赤军户。

军户的管理,自成系统。各种军户的来源不同,管理办法也不同。对蒙古军户和探马赤军户,在有关万户府或千户翼中设立奥鲁官管理;对汉军户,也设立奥鲁管理,但奥鲁官由路府州县的长次官兼任;对新附军户则不设奥鲁,由管军官管理。

军户因负担出军费用,在赋役上可得到一定的减免,如:税粮,四顷以内免纳,以供军需,四顷以上要交税;杂泛差役,军户全免;和雇、和买,边远出征军人全免,其余军户中有物力之家要负担,无物力之家可免。

汉军户中,实行正军户、贴军户制,即以两三户或三五户合出一军,其中丁力强者充军,其余出钱津贴。

出军者称为正军户,出钱津贴者称为贴军户。正军户、贴军户制的推行,主要因为军户中贫富日益悬殊,贫者无力出军,元代朝廷可用这种方法使贫富相资,保证兵源。

元代匠户的来源,一是在长期征伐过程中虏获来的工匠及充当工匠的俘虏,再就是从民间签发来的手工工匠和并非工匠的普通百姓。

匠户在户籍上自成一类,必须在官府的手工业局、院中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军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业生产。由各局、院和有关机构直接管理,不允许他们随意脱籍,必须世代相袭,承当指定的工役。

匠户是元代诸色户计中户数较多的户计之一,在元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事手工业生产。元代的匠户,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系官匠户,又称为“系官人匠”,是在官府所设立的包括营造、军器、织、染、金器、银器、铁器、炭、皮毛、各种器物等手工业局、院、场、洞进行劳作生产,由官府专设机构及其常设官员进行管理的工匠户。系官匠户是元代匠户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二是私属匠户,即“怯怜口”。怯怜口是蒙古各王公贵族名下的附籍户。在元代的法律中,怯怜口不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不在诸色户计之内。

他们是专门为各投下即各蒙古王公贵族进行手工业生产的工匠。这些匠人是诸投下的私属和附籍户,不能算作元代诸色户计的匠户。

三是散居于民间的匠人。这种散居于民间的匠人是城乡民户中有技艺者,即家庭手工业者和城镇的手工业作坊的工匠。

这类工匠实际上是诸色户计的民户,而非匠户。若遇工匠不足,朝廷就于民间酌将手艺极高者充为匠户。但在没有抽取为匠户之前,依旧是民户。

四是官奴。这是元代工匠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是由童男转化而来。童男是幼年被俘或只身流落的无主驱口,被朝廷拘留在局院里学习匠艺,世代服匠役。他们虽然也在官府局院工作,但身份低于普通工匠,称为官户。

这些童男的发展趋势不是在增加而是在逐渐减少的,这是因为当社会安定后,以前因为战乱所造成的人民流离失所的情况得到了遏制。

除了民户、军户和匠户外,元代户籍中还有独立设置的宗教人员户籍,专门生产食盐的盐户,专门侍奉蒙古皇室打猎和放鹰的“打捕户”和“鹰房户”,以及单独隶属于各贵族、勋戚和功臣的分封户,甚至还有一些为蒙古贵族提供奢侈服务的各种特殊户籍,如专门在贵族养老时服役的养老户等。

[旁注]

元太祖(1162年~1227年),即孛儿只斤·铁木真。蒙古族。尊号“成吉思汗”。世界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建立蒙古帝国,灭花剌子模。被称为“一代天骄”。

元太宗(1186年~1241年),孛儿只斤·窝阔台,蒙古帝国可汗,史称“窝阔台汗”。在位期间,对中央官制进行改革,标志着军政合一制开始发生分化。他成功完全征服中亚、华北和东欧。

驱口 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后,贵族、将校所得驱口约当金残存人口的一半。蒙古灭南宋时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后来,驱口成了元代对奴婢的通称。

和雇 也称“募匠”。历代官府出钱雇用技工、民匠从事劳役制作。从先秦起,一直采用封建徭役方式,由工匠、夫役担任各项修建工程以及官办手工业的制作等。和雇具有封建强制性,所付的雇值微薄,还要受到经手官吏的克扣。

和买 原意是指两厢情愿公平交易,后来逐渐变为官府强取民物。元代采用按户等或赋税、土田数额摊派的方法,凡军用物资、宫廷消费、官府日常用品皆在和买之列。但对和买之物给价很少或不给价,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赋役。

[阅读链接]

成吉思汗时期,蒙古汗国的牧民与战士是一体的,所以需要严格管理。

据《世界征服者史》记载,成吉思汗法说:“建立户籍制度。每个人都辖属于十户、百户和千户,并承担劳役。”“每个人都只能居住在指定的十户、百户、千户辖区内,不能随意迁移到另一个单位去,也不能到别的地方去寻求庇护。如有违抗该命令的,迁移者要当众被处死,收容的人也要受到严厉惩罚。”

成吉思汗的编户办法,使草原整合为一条龙,使蒙古汗国有了征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