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地方行政的二级制度
隋代行政区划,在该朝短暂的历史中仍发生两次重大变化,一是实行州县二级制,二是实行郡县二级制。从宏观上看,隋代是我国历史上行政区划沿革中重要但是相对不成熟的一个过渡阶段。
隋文帝杨坚统一天下后,鉴于从东汉末年开始的州郡县三级制已经混乱不堪,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
隋炀帝杨广继位后,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从形式上恢复到了秦代时的架构。
隋文帝杨坚建国后励精图治,隋王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日益强盛,终于使秦汉以来的疆域又逐步得到了恢复。
在东北地区,隋朝边界固定在辽河一带。在北方,隋代占领了河套地区,把边界扩展到五原、定襄等阴山以北之地,降服突厥启民可汗。
在西域地区,隋朝取得伊吾郡,隋炀帝杨广攻灭吐谷浑,取得青海一带领地,于河西走廊设置鄯善、且末、西海和河源四郡,深入青海湖及西域东部。
在西南方面,隋初本领有南中地区,在593年设南宁州总管府于味。
在南方,605年隋朝设置比景郡、象浦郡、海阴郡等三郡,其中海阴在西汉日南郡南。早在南朝梁陈之际,南岭俚族首领冼夫人受到海南岛儋耳人的归附。由于冼夫人对隋朝的效忠,使隋朝顺利地管辖海南岛,设置珠崖郡与儋耳郡。
隋炀帝杨广执政时,605年至618年间的疆域东西9300里,南北1.48万里,为隋代最盛时版图。
南北朝后期,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十分混乱,很多地方郡一级形同虚设。面对这种局面,隋文帝采纳河南道行台兵尚书杨尚希的建议,于583年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
589年,隋文帝在平定南朝后主陈叔宝以后,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推行至全国。这样,东汉末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被调整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但实行的依然是州制。隋代从583年至607年实行州县制共24年。隋文帝末年,全国有297州1348县。
隋炀帝登基后,并省了一部分州,于607年复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恢复秦制,实行郡县二级制。
虽然隋代实行的是二级行政制度,从形式上恢复到了秦代与西汉的架构,但实际上天下的郡数已经远远超过了秦时郡的数目,达到了鼎盛时期的190郡。
隋朝廷无法同时高效管辖和兼顾到近200个一级行政单位,所以,隋炀帝效仿汉武帝设置监察州监督各郡职务,监察州置刺史,辅官有长史、司马等。当时隋代有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等监察州。
隋代在各诸侯王封国置国官,有令、大农、尉、典卫、常侍等。称州时,各州置刺史,辅官有长史、司马等;称郡时,各郡置太守,辅官有郡丞、郡尉、郡正等。州郡下有县,各县置县令,辅官有县丞、县尉、县正等。
隋代效仿九品官人法,在行政区划上也按照各州或郡县情况划分9等,按照级别不同职官人数品级等都有区别。
隋代地方行政机构除州郡县以外,还有两类机构,一是行台省,二是总管府。行台省全称行台尚书省,相当于中央尚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关。总统某方面的军政事务,凡管辖内的州县皆受其节制,势权极重。
582年,隋置河北道行台于并州,以当时的晋王杨广为尚书令,置西南道行台于益州,以蜀王杨秀为尚书令,置河南道行台于洛州,以秦王杨俊为尚书令。
行台省的主官是尚书令,次官为左、右仆射任置。其下置兵部尚书、度支尚书及丞各一人,都事4人。又有考功,礼部,膳部,兵部,驾部,库部,刑部,度支,户部,金部,工部,屯田等侍郎各一人。每行台还置食货、衣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一人。
总管府是隋初依北周旧制置于诸州的行政单位,分为上、中、下3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掌一州或数州的军政事务。
其中,统辖数州及至数十州的俗称大总管,如秦王杨俊为并州总管,管24州诸军事,后改授汉王杨谅。杨俊转任扬州总管,镇广陵,管44州军事。蜀王杨秀为益州总管,管24州诸军事。杨广做晋王时曾奉命统90路总管,领51万大军伐陈。
605年,隋炀帝鉴于汉王杨谅凭借并州总管起兵,便下诏废除了诸州总管府。但隋代在诸州设置总管府的制度对唐代仍有一定影响。
[旁注]
隋文帝杨坚(541年~604年),鲜卑赐姓是普六茹,小名那罗延。隋代开国皇帝。他统一天下,建立隋代,励精图治,形成了辉煌的“开皇之治”,使我国成为盛世之国。隋文帝时期也是人类历史上农耕文明的巅峰时期。
冼夫人(512年~590年),原名冼英,广东电白县人,嫁于当时的高凉太守冯宝。558年,冯宝卒,岭南大乱,冼夫人平定乱局,被册封为石龙郡太夫人。隋朝建立,岭南数郡共举冼太夫人为主,尊为“圣母”。后冼夫人率领岭南民众归附,隋朝加封谯国夫人,去世后追谥“诚敬夫人”。
杨尚希(534年~590年),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人。原为后周重臣,隋炀帝即帝位后,被拜为度支尚书,进爵为公。他性情磊落宽厚,加之学识渊博,因此在当时很有名望,为朝廷所重用,在行政方面颇有政绩。
九品官人法 又称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此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我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400年之久。
杨秀(573年~618年),隋文帝第四子,母独孤皇后,妃长孙氏。容貌魁伟,美须髯。有胆气,甚为朝臣所惮。爵位为蜀王。多武艺,文学代表作品有《董美人墓志》。
杨俊(571年~600年),隋文帝第三子,母独孤皇后,小字阿祗。581年立为秦王,次年春拜上柱国、河南道行台尚书令、雒州刺史,时年12岁。加右武卫大将军,领关东兵。583年迁秦州总管,陇右诸州都归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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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杨坚在立国之初,就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他将原来比较混乱的地方官制,从州、郡、县精简为州、县两级,撤销境内500多郡。同时,裁汰了大量的冗官,将一些郡县合并。
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管理地方,隋文帝下令,九品以上官员一律由中央任免。官吏的任用权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录用僚佐。
每年都要由吏部进行考核,以决定奖惩、升降。后来,又实行3年任期制。这些措施,提高了行政效率,也减轻了人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