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久的农业开发史

早在新石器时期,黄河流域中、下游就出现了原始的农业活动,长江流域也同时出现了原始农业,这时的开发利用都是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到商代时,种植业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支柱,并饲养了大批家畜。由于取水技术的推广,作物品种也显著增加。至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基本上取代了石、木制农具,种植业在整个大农业中明显地上升为主导部门。这时,甚至出现了不少大型水利工程,著名的都江堰就是在这时兴建的。当时全国约有 2000 万人口,平均每个农户有耕地约 1.67 公顷,粮食单产合 1,620 公斤/公顷。到西汉时推行了屯垦和军垦,使农垦区迅速扩大。至公元 2 年(西汉平帝元

始 2 年),耕地面积已达 3800 万公顷。西汉末年,传统农业初步形成,单产

提高到 1980 公斤/公顷。东汉时,屯田制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封建社会中期,长江以南及巴蜀各地,已发展为比较重要的农耕区。而黄河流域则因游牧民族的进入,种植业基本上停步不前;东北辽河流域及西北河西走廊的种植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唐朝年间,屯垦得到大力发展,农业重心已从北方转到南方。唐朝天宝 14 年,全国人口约 5291 万,耕地约 7,333.33 万公顷, 人均 1.4 公顷。宋辽时期的屯垦继续有所发展,特别是金统治者,在黑龙江地区大规模垦荒。元代统治者虽然注意到黄河流域农业的恢复,但农业的重心仍在江南。明初年间,统治者鼓励开荒,重视屯垦。清统治者在开放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以后,实行屯田拓荒,耕地面积有了进一步扩大。清中叶,由于复种指数的增加,玉米和甘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单产提高到了 2,752 公斤/公顷。19 世纪中叶以来,清政府实行移民,逐渐形成了我国目前农耕区的轮廓范围。至 1949 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 9,733.33 万公顷,其中水田占 23%,旱田占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