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土地保护

土地保护还应包括草原、森林资源的保护,要严禁超载过牧,滥垦滥伐。要切实做到草地、林地生长量与开发量的动态平衡,适当采取封土育林、封育草场的措施,让其生态自我调节能力得以恢复、提高。土地保护,要从整个区域社会经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入手,要充分吸取过去过度围湖垦殖、毁林毁草垦殖的教训,从不同土地利用的区域协同效应分析中,寻求提高土地能量转换潜力提高的途径。土地保护还必须防止土地污染,决不能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措施与保护措施应同时进行,要尽量将生产与生活的废物排入土地之前,将其有害物质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在土地开发中,要把投入物质如农药、化肥等对土地的污染通过工艺与技术革新,减少其不利影响。土地污染容易,治理难,绝不能掉以轻心。土地保护,还要提高土地利用、抗御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塌崩等)的能力,要通过土地利用优化,提高土地的自我恢复和更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