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的好坏,不仅可以控制非生产性用地急剧增长的趋势,还可加速或减缓风蚀、水蚀、盐渍化、沼泽化、沙漠化和污染等对土地资源破坏的速度与强度。科学研究成果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人类几千年的土地利用发展史更证明了这一论断的客观性。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加强法规建设:**首要的是建立健全具有实权的土地管理机构,严格行使土地的管理权限,并颁布有关的土地法规,目前,许多国家都制订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保护法等法规。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义务,实行用、管、治、建相结合的条例。同时要加强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自觉地遵守各项土地法规,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土地资源的作用,发挥各种土地法规的效力。

**实行土地占用复原制和补偿造地制:**当今许多国家都采用价格和土地占用税来控制非农业用地的膨胀。然而,这只是一种消极措施,因为耕地资源或其他农用土地资源的数量还是减少了。积极的措施是实施被占用土地在利用方式(如露天矿)结束后进行复原或另造新地补偿的制度。当然,这一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占地是短期的,用后有复原或改造的可能;二是有造地补偿的空间。对于没有造地补偿空间的地方,可以采取征地者到异地造地补偿,或由国家征收造地补偿费用,然后委托异地造地补偿, 但必须签具交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