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的破坏相当普遍
在改造自然、改善土地资源和提高土地生产潜力的同时,由于长期受封建经济的束缚,科学技术落后和文化素质不高的局限,以及解放后在土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方面的疏漏,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以至破坏和浪费的现象相当普遍地存在着。
在种植业上的表现是,滥垦与广种薄收的现象严重。为了适应某种需要, 陡坡开垦(南方有些丘陵山区垦殖坡度已超过 30°)、毁林毁草开荒(如 60 年代初的大规模开垦草原)、不合理的围湖,特别是在一些农牧过渡地带一度存在的游农式的广种薄收。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化,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土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其次,重用轻养,甚至只用不养的劣习,在人少地多的地区亦不乏存在,造成土地肥力衰竭,生产力逐年下降。
在牧业土地资源的利用方面,由于四季草场不均匀、水资源限制等多种原因,一方面是大面积草场因过牧超载或连年打草导致退化,其中我国北方的退化草原约 7,333.33 万公顷,占北方草场资源总量的 1/3,局部旗县甚至超过 50%,严重的已引起沙化。而另一方面,北方地区却有大约 1/3 的草原因缺水,利用率极低,有的甚至长期未予利用。
在林地资源上,问题同样严重。我国林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第一,森林资源消耗过量,后备资源枯竭;第二,采伐和利用不合理,保护不力,管理不善,资源浪费和计划外消耗量大,经济效益越来越低;第三,森林主、特产品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第四,林业系统功能差,财力不足,再生产能力低微;第五,生态环境恶化,威胁农业生产后劲和国计民生,森林及其土地资源的质量也在下降。由于重采轻育,管理不善,乱砍滥伐、浪费枯损及火灾等危害严重,全国每年仅枯损的木材就达 3,000 万立方米,火灾年均损失达约 33 万公顷,病虫害面积大约 670 万公顷以上。另一方面,只重造林而
忽视抚育管理,建国的前 30 年累计造林的 1 亿公顷,但实际保存下来的仅22%。
在我国这样一个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国家,理应有强烈的节约用地意识和严格的土地法规,但事实上侵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是既严重又普遍。据统计,1957~1978 年,每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约 53 万公顷;1982~ 1986 年,平均每年违法占地达约 12 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