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亦农亦商,精打细算,毛顺生赖此很快发了家

毛顺生经商是从做米生意开始的。刚退伍后的那几年家人五口,有田 15

亩,年收谷约 60 担,除了自食 35 担左右外,尚有 20 多担结余。这结余部分就是毛顺生经商的原始资本。凡是到过“毛泽东同志故居”参观的人都知道, 就在故居后院右前方的一间房子里,陈列着石碓、磨子、推子、风车之类原始古老的稻谷加工工具。“开业”之初的商品大米就是毛顺生及其妻、儿在这里加工而成的,经常在当地零售,从中获利。后来,又从韶山、湘乡买进了一些谷子,请人加工,雇工运往银田、湘潭、长沙等地出售,从中获取剩余价值。毛顺生除做米生意外,还兼做猪生意和牛买卖。猪生意也是从出卖自己家里喂养的一两头猪入手的。而后由少到多,由自养出售到买进卖出, 既买进仔猪,也买进肉猪。肉猪常常送到离韶山 30 里地的银田寺“长庆和” 去出卖。与猪生意不同的是,牛生意是采取“双方自愿,双方有利,风险同担”的办法进行的。就是毛顺生把母牛买回来之后“承包”给他人喂养。养户获牛力、牛粪,主户获牛犊,再出售牛犊或喂养长大后出卖从中获利。如果牛死了,则由两家平均分担其经济损失。此外,毛顺生还印发了“毛义顺堂”纸票,以促进资金周转的畅通,加强业务关系往来。他先后与关公桥的“长源河”、韶北的“忠义顺堂”、郭家亭的“南杂店”、杨林的“毛重庆”、永义亭的“李福胜”、银田寺的“长庆和”、唐家圫的“吉春堂”、章公桥的“彭厚锡堂”、湘乡的“钱家米店”、湘潭的“裕盛米店”等上 10 家店铺门面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因而他的生意可谓是做得红红火火,越做越活。

虽忙于经商,但毛顺生并没忽略了农事,而是亦商亦农。关于这段生活情景毛泽东有如下一段回忆:“我刚识了几个字,父亲就让我开始给家里记帐,他要我学珠算。既然我父亲坚持,我就在晚上记起帐来。他是一个严格的‘监工’,看不得我闲着,如果没有帐要记,就叫我去做农活。他性情暴躁,常常打我和两个弟弟。他一文钱也不给我们,给我们吃的又是最差的。每月十五对雇工特别开恩,给他们鸡蛋下饭吃,可是从来没有肉。对于我, 他不给蛋,也不给肉。”可见,在亦商亦农,事多人少的情况下,毛顺生采取的是自己带头干与妻、儿帮着干,自己家人干与雇请零、长工一起干的办法来处理农、商之间矛盾的,从而事农经商两不误。他这种“以农为本、以农促商、以商带农、克勤克俭”和“亲者严、疏者宽”的思想,对毛泽东的影响可谓是至深至远。

纵览毛顺生发家和治家的动力和动机,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其一,摆脱穷困,振兴祖业。毛顺生从出生到去世整整 50 年。乡村山童

时的毛顺生我们且不去评说,只说从 17 岁掌管“家权”以后的毛顺生。他此

后的 33 年三易其职,即农民、士兵和商人。终于告别了穷困,迎来了富裕, 即贫农——中农——富农。其间,贫困没有使他气馁,挫折没有使他退缩, 而始终信心十足,一干到底,即使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显而易见,这是需要一种精神的,而支撑毛顺生发家、治家的内在驱动力,应该是“毛氏家族”的“家规”、“家法”和封建正统思想。“家规十八条”中明确规定:“士、农、工、商皆属正业。”可见,毛顺生走的条条是正道,干的行行是正业,所以他才始终不渝而为之。

其二,严抠细算,富而不奢。毛顺生的晚年生活是比较富裕的,毛泽东称之为“富农”。其家有田 22 亩,后来出卖 1 亩多给谢家屋场,扩建房屋又

占用了几分,实际只有 20 亩。按每亩收谷 4 担,每担 50 公斤计算,年收谷

在 4000 公斤上下。又按照“一身一口七担二斗”的习惯算法,全家 5 口人,

年耗粮在 1700 多公斤,尚余谷 2000 多公斤,再加上生意利润,租赁息金等

资本,至少在 3000 元以上。这在当时来说实属一笔可观的资本,在当地是相当富裕了。操劳一生,辛苦一世的毛顺生本可以坐享其成,享受一番了。但是,他从来不给孩儿分文零花钱,不给鸡鸭蛋,更不给他们肉吃,因为非婚丧喜庆和逢年过节他是很少买肉或者根本不花钱去买肉吃的。

毛顺生的支出大致如下:一是全家 5 口人的消费开支;二是支付零工、月工、长工的工资,因为他家除了雇请临时工即季节工、月工之外,还雇请了一个长工,一直雇了好几年;三是偿还债务,包括父亲欠下的和毛顺生早些年借的全部偿还清楚,真可谓“既无老债,又无新帐”;四是购置田产, 1904 年一次就买下了毛菊生的 7 亩田。他在田产增加到 22 亩的时候,他便不再买田了,而只是给他人押佃钱或者租佃钱,从中获取利息;五是支付毛泽东的学钱,这大概就是他唯一的一项“智力投资”;六是房屋的修缮费用; 七是做了一些公益福利事业。

从上述诸项开支中可以窥见到毛顺生其人某种意义上的“扩大再生产” 和热心于“公益福利事业”的思想。这种思想竟出现在 20 世纪初的一个乡村农民身上,实在难能可贵。“毛泽东同志故居”——韶山冲上屋场的房子就是他修建起来的。这里原是 5 间半茅屋,“半间”就是指堂屋,是指两家共用,各自半间。原来这是一栋一进两横的“一担挑”的乡村农舍,以堂屋正中为介,东、西两头各有四间房子相对而立,东头房家主人是叫毛正光。 1878 年毛祖人买的就是毛正光的房子,时为长子毛德臣居住。其间,房子失火被烧一次,在修复过程中,除少部分换成瓦房外,其余茅屋依旧。毛翼臣及其父亲、母亲居于东茅塘,其母刘氏已于 1884 年 4 月病逝。1887 年德臣、翼臣兄弟分家时,翼臣分得上屋场。于是年过花甲的毛祖人跟随其次子毛翼臣、孙子毛顺生、孙媳毛文氏一起走出了东茅塘的茅房,又一齐挤进了上屋场的茅房,并且在这里度过了数不尽的凄凉时光。“韶山强人”毛顺生接到手里时,他按照其岳家唐家圫住房的布局格式进行了改造和扩建,又经过几十年的添砖加瓦,在将原来 5 间半改成瓦房的基础上,又先后建起了农具室,碓

屋、牛栏、柴房,毛泽覃卧室、毛泽民卧室等 9 间瓦房。于是一栋土木结构、

青瓦盖顶的 13 间半山乡农舍拔地而起,这是毛顺生“成就家业”的重要标志。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就在毛顺生沿致富的台阶往更高处走时,天灾人祸接踵而至: 1916 年房子起火,1917 年败兵抢劫, 1919 年妻子病故, 1920

年,毛顺生刚及半百便过早长眠。更有甚者, 1929 年国民党反动派“没收” 其房,家具、农具、遭到严重破坏,房约地契抢劫一空⋯⋯

这幢经风沐雨的普通农舍,既是旧中国一户平常农家惨淡经营的见证, 又是田园生活的缩影。许多年后,曾经有人问及毛泽东:“主席!您家的房子要不要另外起过?至少也要修缮一下吧?”毛主席带着浓厚的乡音严肃而又亲切地说:“不要起了!给我建房子做什么?给我起房子,还不如起个招待所好!上屋场我家的房子也不要修了,给人家去住,不要搞坏就行了,韶山人多田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