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 67 视力的测定

【目的要求】 1.学习测定视力的方法。

  1. 掌握视敏度的概念。

【基本原理】

视力又称视敏度,是指眼分辨物体细微结构的能力,以能分辨空间二点的最小距离为衡量标准。对人来说,是用来检查视网膜中央凹精细视觉的分辨能力。临床规定,当能分辨二点间的最小视角为一分时(指这二点与相距5m 远的眼所形成的视角),视力为 1.0,这二点间的距离约为 1.5mm,相当于视力表第 10 行字的每一笔划所间隔的距离。因此,在距视力表 5m 处能分辨第 10 行字,为正常视力。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受试者视力 = 受试者辨认某字的最远距离

正常视力辨认该字的最远距离

若某人须在2.5m处始能辨认第10行字,则其视力为 2.5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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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器材】

视力表(5m 运用的)、指示棍、遮眼板、米尺

【方法与步骤】 1.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而均匀的地方,让受试者在距离 5m 远处测试。

视力表上第 10 行字应与受试者眼同高。2.受试者用遮眼板遮住一眼,另一眼看视力表,按实验者的指点从上而

下进行识别,直到能辨认最小的字行为止,以确定该眼视力。同法确定另一眼视力。

  1. 若受试者对最上一行字也不能辨认,则须令受试者向前移动,直至能辨认最上一行字为止,并按上述公式推算视力。

【思考题】 1.分辨物体的精细结构时,为什么眼睛必须注视而不能斜视?试从视网

膜的组织结构特点加以说明。

2.某受试者在 0.5m 处能看清视力表上的第 10 行“E”字,其视力是多少?站在 0.5m 处只能看清第 1 行“E”字,其视力又是多少?

(李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