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杂协作

复杂协作的基础是分工,通常分为两种:1.技术分工;2.社会分工。所谓技术分工,是指某种劳动作业分为各个不同的组成部分,而每一部分专业工作又由专门工人来完成。社会分工,是指每个工人按专业分别完成整个社会劳动中某一种局部工作。

社会分工不一定要和技术分工同时发生,反之亦同。例如,男子打猎, 妇女耕种(如原始部落),在这种场合,就发生了社会分工。然而,这不是技术分工,因为狩猎和耕作不是同一种劳动作业,随后便分成两个组成部分。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生产活动,也就是说,社会某些成员要按专业分工各自完成其中一种活动,而这些活动并不是技术分工。另一方面,如果一种劳动作业被分为彼此不同的组成部分(不妨以斯密托夫大头针手工工厂为例。第一个工人拔丝,第二个工人把它拉直,第三个工人切割, 第四个工人磨尖,第五个工人做针头,等等),那么,这毫无疑问就是技术分工。但是,某些工人在完成同样作业时没有实行专业化,例如,同一个工人今天拔丝,明天切割,后天拉直,等等,那么所有这些工人,过一段时间完成那些各种不同的劳动工序,也就是说,在他们之间没有实行劳动专业化。因此,在这种场合,尽管有技术分工,但并不存在社会分工。在我们的手工工业中,往往可以看到没有社会分工的过细的技术分工,同一个手工业者能够完成,而且实际上是在依次完成应由各个手工业者同时完成的整个生产作业的各个不同的局部工序。

社会分工,在历史上早于技术分工。它最初主要是在人们按性别和年龄自然区别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毕歇尔说:“古代劳动分工所依据的原则主要是妇女担负加工和采集植物,以及制造为此所需的工具和器具等全部劳动,而男子则分担狩猎、打鱼、饲养牲畜以及制造为此所需的武器和工具等劳动。因此,妇女劳动中包括许多非常繁重而劳累的劳作,例如,打谷和舂米、烤面饼、做食品和酿酒、制作陶器和纺织①。

复杂协作,比简单协作更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复杂协作既具有简单协作

① 毕歇尔:《劳动与节奏》,第 3 版,第 379—380 页。

的全部优点,又具有许多极其重要的新优点。亚当·斯密指出分工的下述优点:1.一种职业实行专业化,就能减小这种职业训练的难度,提高工人在这种劳动中的灵巧和技能;2.全部时间从事同一种劳动,就使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所需的工作间歇消失了;3.生产工序简化,使技术改进和发明的可能性增加,甚至没有受过教育的从事这些简化工序的工人,在实行较好分工的条件下也能做到这一点。①

斯密所指出的分工的第一个优点,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与之对立的不足之点是,如果一个人仅从事一种职业,就会成为一个知识狭窄的专门家, 从而招致各种对他不利的后果。不均衡地锻炼我们机体的器官,就会对我们机体的整个状况产生不良的影响;片面地锻炼我们的能力,就会使我们的整个健康状况失调。因此,不论通过某一种劳动专业化达到多么高的灵巧和熟练程度,然而这往往都是以损害健康的昂贵代价换来的。有多少职业病是过分专业化造成的啊!过分专业化,到头来也会影响专业化工作本身的成就, 因为只有具有多方面的才能,只有充分发展我们的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每一项能力。这一点,不论对于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来说,都是对的。诚然, 从事许多不同的工作,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但是,只集中全部力量去完成某项工作而有损于自己心身的全面发展,这就意味着毁掉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降低自己的劳动效率。

斯密所指出的分工的第二个优点,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因为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需要不多伪时间,或者说,如果工人今天干一种工作,明天干另一种工作,等等,甚至不需要费什么时间,何况工作的多样化会使劳动变得更加愉快,减少疲劳,提高劳动生产率。

斯密所指出的分工的第三个优点,未免夸大其词。在十八世纪,由于生产工序简单,普通工人都能从事技术发明,但是现在,由于科学理论发展的结果,发明却是科学家的事,而且简化生产工序,在这里已经不起多大作用。

斯密所提出的分工的优点,是很不充分的。例如,他没有提到浦鲁东早就指出的一个最重要的优点,也就是分工能够使劳动适应于每个人的天生爱好、才能和能力。因为各种不同人的才能、爱好和能力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只有在社会分工的情况下,每个人才能做他所能做得最好的事情。①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利用诸如儿童之类的弱小力量来增加生产,才有可能一般地从每个社会成员所能从事的工作中取得最大的效益。

其次,如托伦斯和詹姆斯·穆勒所指出的,分工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优点,它能够最好地利用外界自然力。人类赖以活动的物质环境,差别是极大的。任何区域每一点上的土壤、气候、地质等条件,都各不相同。由于实行区域和国际分工,有可能更好地使每个区域点上的社会劳动适应于人类周围外界环境的自然条件。在矿产丰富的地方,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部门是矿业; 在土地肥沃的地方,则是农业;在有天然良港的地方,则是海上贸易,等等。正是基于这个原则,我们看到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具有这种多样性,而经济制度方面的或大或小的差别,都是由于居民适应其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差

①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 1 卷,比比科夫译,1866 年,第 103 页及以下各页。

① “我们每个人一生下来,按其天赋就与别人很不一样,但都可以接受委派完成一定的工作 。当一个人处于有利时机,抛开其他一切工作,按照自己的才能,独自从事某项工作,就会很出色地,轻而易举地做出许多个人的事业。”《蒲鲁东论文集》,卡尔波夫译,1866 年,第 3 部分,《政策》,第 117 页。

别所造成的结果(除此之外,这些差别当然也是其他社会性原因所造成的后果)。

最后,分工还有一个优点,是斯密所没有提到的,而是由美国人约翰·雷首先提出来的,这就是实行分工,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资料、资本。如果一个工人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内从事几种不同的工作,那么他有一部分工具就要闲置起来。例如,家庭手工业者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劳动工具就闲置不用。可是,在分工的情况下,劳动工具能够经常不停地使用。但是,这个优点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为其先决条件,一旦生产资料转变为公有制,这个优点也就随之消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工人都能依次进行不同的工作, 而一个工人在一定时间内不用的工具,可能同时被另一个工人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代替人的机器,也为生产过程中的分工规定了界限。操纵机器,与其说需要身体灵巧,不如说是需要文化修养和某种心理特性, 特别是持续集中精力的能力。工人之间的分工,代之以机器之间的分工;每种机器只适用于某种专门的生产作业,而工人只要看管机器工作就行了。当然,这只在一定限度内是对的。完全代替人的最理想的机器,是不存在的, 因为机器的专业化不能排除人的专业化的必要性,不能排除依靠机器工作的人。

综上所述,从各个学者所提出的分工的全部优点来看,其中只有如下优点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能保持它的意义:1.易于进行专业化劳动训练和提高工人的熟巧程度;2.能够使这种专业化劳动更好地适应于单个人的个人才干和能力;3.能够使专业化劳动更好地适应于人赖以活动的外部环境的特点。这些优点,无疑是很重要、很关键的,但是,还不能根据这些优点就认为分工程度越来越高是社会进步的规律。相反,社会的理想要求个性的和谐发展, 这就为分工设置了一定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