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转移价格的目的

跨国公司运用转移价格的目的较多,具体有减少税负、调拨资金、避开风险和管制、获取竞争优势和调节子公司利润水平等。

  1. 减少税负

减少税负通常是跨国公司制定转移价格时所考虑的主要目标。减少税负主要包括减少所得税和减少关税两种。

  1. 减少所得税

跨国公司在许多国家设立了子公司,各东道国的所得税率高低不一。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转移价格把盈利从位于高税率国家的公司转移到位于低税率国家的公司,以减少公司的纳税总额(当然,具体安排还须考虑到子公司所在国与母公司所在国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请参见后述税务部分)。

除了利用公司各附属机构(公司)所在国所得税率的差异之外,跨国公司还可以利用避税港(Tax Havens),通过运用转移价格策略来降低税负总额。所谓避税港,即低税区或免税区。这些低税区或免税区要求外国公司缴纳的税率很低,或根本不需纳税。对外国公司的法律管制较为松弛,公司的资金调拨和利润分配都有相当的自由。因此,许多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名义性的分支机构,有计划地制定转移价格,将各附属公司的利润转至避税港, 以逃避各东道国的税收,降低公司的总体纳税水平。例如:一家日本跨国公司需要将半成品卖给它在英国的子公司,它可以先以低价售给设在某避税港

(如香港)的子公司,再由该子公司以高价转卖给英国的子公司。实际上, 货物直接由日本运抵英国,并不经过该避税港。但这一会计方法的运用却使日本母公司因低价出售而无盈利,英国子公司因高价买入亦无盈利,双方的盈利都转移到了设在避税港的子公司,从而使公司总体的纳税负担得以减轻。

  1. 减少关税

减少关税常用的方法是:①利用区域性关税同盟或某些双边的优惠协定;②对设在高关税国家的子公司销售商品时,以较低的转移价格发货,从而降低从价进口税。此处须加注意的是:使用转移价格对逃避关税和逃避所得税的影响正好相反,少纳进口税就多纳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所得税负要高于进口税负,跨国公司权衡的结果,常以逃避所得税作为优先考虑。

  1. 调拨资金

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经营中,不仅要充分利用众多的资金市场进行筹资和投资,还需要在整个公司体系内统筹调度资金,使多余资金能得到集中管理, 投往可获高利的地方。但不少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资的调度都作了许多限制性规定,如对利润汇出的限制等。跨国公司为了绕过这些限制, 可以运用转移价格手段,如用较高的转移价格向设在某东道国的子公司发货,或者减少股权投资额,以高利贷款的方式将资金以利息的形式调出。

  1. 避开风险与管制

可以运用转移价格来逃避的风险主要有两类: (1)外汇风险。跨国公司可以在预测汇率变动趋向的基础上,运用转移价格(可适当配合使用“提前与延迟”方法),减少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或获取汇率波动所带来的好处。

  1. 政治风险。如果某一子公司的东道国存在政治风险,那么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方法,对售往该子公司的商品实行高转移价格而指令该子公司

向其它姐妹公司进行销售时使用低转移价格,或向该子公司收取各种名目的高昂的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从而使投资能较快地从东道国转移出来。

对于东道国实施的诸多管制措施,跨国公司也可以运用转移价格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绕过管制。

  1. 逃避外汇管制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外汇的调度实行较严格的管制,但对国际贸易中的外汇支付,限制措施就要松得多。因此,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内部交易,运用转移价格,以贸易支付的方式绕过外汇管制。

  1. 逃避利润汇出限制

一般国家都鼓励跨国公司将其利润留在本国进行追加投资,面对利润汇出则实施一定的限制,如限定数额或征收利润汇出税等。如果跨国公司认为在当地追加投资的收益率不理想,或跨国公司的其它部门急需这笔资金,则可以利用转移价格使利润转移出来。

  1. 针对价格管制

东道国的价格管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反倾销法,另一类则是对某些产品限定最高售价。反倾销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内制造业免受非正常低价商品的冲击。为了避免倾销指控,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转移定价提高产品的成本, 从而在提高产品售价的同时,其子公司的销售利润并没有相应上升;在商品面临最高限价时,跨国公司为了制造提价借口,可以将该商品或生产该商品的中间产品以高转移价格出售给当地子公司,形成较高的销售成本,迫使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作出让步。

  1. 避开反垄断法

许多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对裁定垄断的标准,各国法律并不一致。一些国家主要是根据产品的售价水平来裁定企业是否有垄断行为,价格水平越高则被裁定为垄断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跨国公司在面临反垄断威胁时,应当运用转移低价来降低中间产品价格,从而使最终产品的售价得以降低。

  1. 获取竞争优势

获取竞争优势通常体现为两方面:一是争夺市场,击败竞争对手。当子公司需要扩大市场或进入新市场时,如果遇到强大的竞争对手,跨国公司便可发挥整体优势,集中力量,以转移低价向子公司供货,使子公司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低价竞销,最终击败竞争对手;二是扶植新公司,增强新建公司的竞争能力。跨国公司可以向新设子公司高价收购,低价销售,使该子公司在当地市场呈现为盈利可观的良好形象,从而帮助子公司迅速在当地市场打开局面。

  1. 调节利润水平

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通过制定转移高价或转移低价来影响(调低或调高)子公可的帐面利润水平。

调低子公司帐面利润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当某一子公司在当地获利甚高之时,就可能招致东道国政府的特别注意,诱使其要求重新谈判跨国公司进入的条件并制定新政策,分享其盈利,

    或者强迫该跨国公司分散一部分股权给当地投资者,甚至可能导致征用或没收。因此,跨国公司常常利用转移价格,使其子公司的帐面利润不至于过高。

  2. 子公司利润过高会诱使竞争者进入市场,有时为了避免招致竞争对手,跨国公司也会利用转移定价来掩盖子公司真实的获利水平。

  3. 对付工会,为了对付当地工会可能提出的增加工资和福利的要求,

    跨国公司也常有意使帐面呈现为低利甚至亏损状态。

  4. 对付合资伙伴。当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是以合资形式成立时,跨国公司就必然盘算转移定价这个问题,因为使该合资公司利润最大化已显然不是最佳策略。为了使当地合资伙伴少分得一杯羹,跨国公司通常要尽量利用转移价格将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或其它独资子公司。因此,在合资企业中,转移价格总是合资各方共同关注的敏感问题,许多合资关系的矛盾也由此而生。有时,为了帮助子公司在东道国树立良好形象,以方便融资、获取投资机会或政府优惠条件,跨国公司也会通过转移价格把利润移至该子公司,调高其帐面利润。至于运用转移定价把利润移到位于低税国家的子公司以逃避税负,就更属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