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与延迟(Leads and Lags)

所谓提前,就是在信用到期之前支付;延迟则指在信用到期之后支付。例如:假定一家美国跨国公司母公司向其在英国的子公司出口一批价值

$20,000,000 的货物,合同规定货款在 3 个月以后支付。在这三个月内, 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母公司就可以按不同情况指示子公司提前或延追付款。有三种可能:(1)在三个月后准时付款,不论其它方面有何变化;(2) 提前支付货款——如果母公司急需这笔资金的话;(3)延迟支付——如果子公司在三个月之后仍需要巨额资金周转的话。可见,提前与延迟的技巧可以为跨国公司有效转移内部资金提供很大的灵活性。从政府的角度看,提前与延迟共有四种形式:(1)出口提前:国外买方提前支付货款;(2)出口延迟:国外买方延迟支付货款;(3)进口提前:国内买方向国外卖方提前支付货款;(4)进口延迟:国内买方延迟向国外卖方支付货款。政府外汇管理机构一般不愿意允许进口提前和出口延迟,常对此两类提前与延迟制定一些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