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的种类
跨国公司所面临的税收种类较多,不同国家的税法规定也各不相同,但主要可分为如下五类:1.公司所得税;2. 增值税;3.关税;4. 预提税:5. 其它税收。
1.公司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
公司所得税对跨国公司的总体税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得税率的高低,常是跨国公司决定投资意向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各国的公司所得税率差别较大,表 13—1 将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列举
二十四个国家在 1991 年的所得税率。
表 13—1 部分国家公司所得税率
(1)主要工业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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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公司所得税率 | |
瑞典 | 30% |
美国 | 34% |
法国 | 34%(对用于股息发放的盈利征收 42%)) |
英国 | 35% |
加拿大 | 38%(对加拿大制造业和工业征收 42%) |
日本 | 40%(对用于股息发放的盈利征收 35%) |
德国 | 50%(对用于股息发放的盈利征收 36%) |
(2)工一化程度较低国家
阿根廷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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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 30% |
新加坡 | 31% |
韩国 | 34% |
墨西哥 | 35% |
泰国 | 35%(对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征 30%) |
印尼 | 35% |
西班牙 | 35% |
菲律宾 | 35% |
(3)低税国家 | |
---|---|
最高公司所得税率 | |
巴林 | 无 |
开曼群岛 | 无 |
百慕大 | 无 |
巴哈马 | 无 |
瑞士 | 3.63—9.8%(加上州县税,平均税率约为22—35%) |
香港 | 16.5% |
如上表所示,主要工业国的税率普遍偏高,且相互之间差别不太大。 而工业化程度较低的一些国家则征收相对为低的公司所得税,以鼓励本
国和外国的企业在当地进行投资。
至于征收极低所得税率的国家或地区,其目的也是为了刺激当地企业的发展,并以避税港的姿态吸引跨国公司前往设立附属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国家对公司所得还附征地方税(如州、省、郡、市税等)。尽管这些地方税通常可以从最终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但税负总额还是因此增加了。在美国、瑞士、瑞典和德国,地方税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有一些国家对那些能给本国带来突出效益的投资领域,实施相当优惠的低税率。如卢森堡、瑞士、比利时、荷兰和意大利等,都是此中典型。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通常给予极为优惠的税率,有的甚至给予一定的免税期。在免税期内(通常是外资企业成立后头几年或开始获利后头几年),外资企业可以免交所得税(如中国的二免三减税收政策)。
各国对公司应税所得的不同定义,使得跨国公司在分析其全球税负时越发困难。有些费用,如跨国公司经理人员的房租,在一些国家里可以用来抵免税收,而在别的国家却不行。另外,有一些通货膨胀率较高的国家,如已西和墨西哥,允许企业对资产按市场价格进行了重估,从而相应地提高了拆旧额,减少了税负支出。2.增值税(Value—Added Tax)
采用增值税的国家似乎已越来越多。在西欧、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国家以及世界上其它一些国家里,增值税已成为国家间接税收入的主要来源。
下表是部分国家 1991 年的增值税税率:
欧洲 | |
---|---|
西班牙 | 12%(对奢侈品为 33%,对基本必需品为 6%) |
德国 | 14% |
英国 | 15% |
法国 | 18.6 |
瑞典 | 20% |
比利时 | 19%(对奢侈品为 25%,对基本必需品为 6%) |
挪威 | 20% |
丹麦 | 22% |
拉美和亚太地区
巴西 | 一般为 8—10%,但在某些情况下高达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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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 | 15% |
阿根廷 | 15.6% |
韩国 | 10% |
印尼 | 10% |
续前
菲律宾 | 10% |
---|---|
中国 | 17%(1994 年开始实施) |
香港 | 无 |
新加坡 | 无 |
增值税是由一国政府征收的销售税。税务部门在消费品生产和销售的每个阶段,按一定比率对每阶段的增值部分征税。在大多数国家里,生产型商
品及某些基本必需品,如医药、教育和宗教活动,以及邮政服务通常不征或以较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的具体做法可由下例说明:假定某国增值税率为 17%,一位矿工挖到了一块玉石,以$200 卖给玉匠,玉匠加工后,又以$300 卖给旅游商店, 旅游商店最后以$380 卖给了顾客。整个过程的增值与增值税交纳情况如表13—3 所示:表 13—3
各个阶段的增值与增值税
各个阶段 |
售 价 |
增 值 |
增值税 |
累 计 |
---|---|---|---|---|
矿工 |
$200 |
$200(×17%) |
$34 |
$34 |
工匠 |
$3001 |
$100(×17%) |
$17 |
$51 |
旅游商店 |
$3801 |
$80(×17%) |
$13.6 |
$64.6 |
这样,总税额$64.6(=$380×17%)就由三位参与者依其增值的部分分担了。
对政府而言,增值税有一些明显的优点:
-
与公司所得税相比,经营者很难运用会计和交易手段逃避增值税。经营者通常以销帐、加速折旧、虚列费用、增加债务利息支出、损失结转以及转移定价等手段逃避所得税,但这些方法,对逃避增值税效果甚微(如果该公司的利息支出和转移定价等涉及其它国家的联属公司,则可能因不同国家的增值税率不同而得以减少公司总体的增值税负)。此外,不论盈利或亏损公司,也不论其资本结构如何,只要消费品经营阶段出现增值,就一概征收增值税。因此,增值税的实施或是迫使非盈利企业改善经营,或是加速其破产进程,从而使有限的经济资源能更好地得以优化配置。
-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规定,成员国可以对出口商退还其出口商品的增值税,对进口商品计征增值税。后音可以作为进口关税壁垒,而前者则有助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增强出口竞争力和出口积极性。关贸总协定不允许其成员国把直接税收(如所得税)退还给出口商。因此,一些主要依赖所得税的国家(如美国),其出口商并不比国内经销商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
相对于流转税、财产税、地方销售税以及其它一些杂税,增值税具有容易计算、不存在重复计征等优点。
增值税也有一些弊端,因而有些国家至今尚未施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弊端主要有:
-
在实施增值税的初始阶段,几乎毫无例外地出现了通货膨胀。荷兰于 1969
年引进增值税后,消费品价格水平在短期内上升了 8%;比利时在引进增值税三个月内,物价水平上升了 1. 75%;同样的现象也可见于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德国。但是也有人争辩说。这些国家当时都存在着其它的通货膨胀压力,即使不征增值税,通货膨胀也属在所难免,因此不能一概归因于它。而且,上述国家在近些年来的通货膨胀率一直是较低的。
-
即便增值税仅是用来取代流转税和其它间接税收,其实际后果仍会增加纳税人的总体税负。当然,如果政府需要增加税收收入,则此一增税效应就不能算作增值税的弊端,因为即使不计征增值税,别的附加税种也是会出笼的。
- 关税(Tariffs)
关税是一国政府对进出该国海关的货物所征收的税收,可分力从价关税
和从量关税两种。从价关税是按货物的合同价格汁征的关税;而从量关税则以货物的数量作为计征基数。有些国家使用两者混合计征的方法。当一个国家采用从价关税时,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手段就可以在减少关税支出方面发挥作用了。
- 预报税(Withholding Taxes)
许多国家的政府对本国居民及在本国经营的公司向国外支付的股息、许可费和利息等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即称预提税。通常,国外股东或债权人可以把这笔预提税用来抵免自己的税负。
如果国与国之间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则预提税会相应降低,一般会降至 5—15%之间。
- 其它税收
除了仁述几类主要税种外,跨国公司还可能遇到如流转税、遗产税和财产税等税负。
总之,跨国公司一定要熟悉所涉各国的有关税法,同时还须深入了解所涉各国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以避免遭受双重征税,并在此基础上,寻求避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