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立本

有一年,联丰厂出了一件倒霉的事:

一次,厂里与嵊泗冷冻厂签订了 6 台冷却塔的购销合同。由于合同无人管理,生产、销售环节没有衔接好,延误了交货时间,对方提出退货,造成厂里 7 万元的经济损失。

吃一堑,长一智。

农民出身的企业家蒋梦兰习惯于“口头合同”,契约观念不强。接受这个教训以后,头脑里敲起了警钟,从 1984 年开始就强调重合同、守信用。

蒋梦兰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经济合同的知识,并规定凡没有参加过经济合同法培训的职工一律不能当管理人员。

蒋梦兰建立了厂部、科室(车间)二级合同管理体系,厂长担任合同管理小组长,各科室(车间)配备一名合同专管员,供销科统管全厂合同,一环扣一环,互相制约,相互监督。

蒋梦兰还建立了以经济合同为轴心的生产经营运行机制,从原材料的组织,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成品的发运,货款的回收,产品的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都依据合同的要求有条不紊地组织运行。

蒋梦兰还采取微机管理,把过去几星期才能完成的合同处理工作量,缩短到几分钟,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

实施了经济活动的法制管理后,联丰厂在市场上的信誉与日俱增。

有一次,广州钢铁厂向联丰订了 2 台冷却塔,合同规定火车托运,由于车皮紧张,快到交货期限,车皮还未批下来,若不按期交货,既要违约,又要影响对方生产,蒋梦兰果断决定,不借增加运费,用汽车直运广州,对方十分感激。

从 1985 年到 1989 年的统计,联丰玻璃钢厂与客户签订了 5000 份经济合同,履约率达到 100%。这年的 2 月,联丰厂被国家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蒋梦兰代表联丰厂到北京去参加“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先进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