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和欧洲原子能联营的总称。

1958 年 1 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成立后,同 1952 年 7 月成立的欧洲煤钢联营共同设立欧洲议会和法院。

1965 年 4 月,法、西德、意、荷、比、卢 6 国把三个组织的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统一起来签订了条约。1967 年 7 月统一了机构。三个组织的主要共同机构有: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设在布鲁塞尔)、欧洲共同体委员会

(简称欧洲委员会,最高执行机构设在布鲁塞尔)、欧洲议会(最初为监督机构,以后陆续增加咨询职能和某些立法权,设在卢森堡)、欧洲共同体法院(简称欧洲法院,最高仲裁机构,设在卢森堡)。

1973 年起,英国、爱尔兰和丹麦正式加入后,欧洲共同体成员增加到 9 国。1974 年 12 月,共同体决定把原来不定期举行的成员国首脑会议制度化, 规定每年举行 3 次,定名为欧洲理事会,商议共同体对内对外的重大政策问题。

1975 年起,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先后向欧洲共同体正式提出申请加

入,希腊已于 1979 年 5 月 28 日签署加入共同体的协定,从 1981 年元旦起成为成员国,其他两国也正在就参加问题与共同体进行谈判,欧洲共同体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从 1979 年 6 月起,欧洲议会的议员从 198 名增加到 410 名,全体议员都改为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继续加强欧洲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欧洲共同体已经由经济共同体发展成为政治、经济统一的欧洲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