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是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合办的国际金融机构。它是由美国摩根保证信托公司(Morgan GuarantyFrust Company)、纽约花旗银行

(Citibank of Now york)和芝加哥花旗银行(Citibank of Chicago)组成的银行团(Con-sortium Bank)同英、法、德、意、比、日等国的中央银行于 1930 年 2 月在荷兰海牙签订国际协议,共同出资而成立的,同年 5 月 20

日开始营业,行址在瑞士巴塞尔。该行的成员截止 1988 年 6 月有英、意、奥、荷、德、法、瑞士、瑞典、比利时、丹麦、爱、冰、西班牙、葡、挪、芬、南、希、澳、加、土耳其、日、保、匈、波、罗、捷、阿尔巴尼亚、南非的中央银行及美国的几家大银行组成的银行团。

国际银行的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便

利,作为有关各方协议国际清算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按 1988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的统计,国际清算银行的额定资本

(Authorised Capital)为 15 亿金法郎(GoldFrancs,实收资本占 25%), 共分 60 万股,每股 2500 金法郎。该行的资本 84%为各中央银行持有。金法

郎是法国、瑞士、比利时等国 1865 年成立拉丁货币同盟时发行的金币,含金

量为 0.29032258 克。金本位制崩溃以后,该金币不再流通,但该行仍以金法郎作为记帐单位。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批准年度报告和帐目等重要事项,实际权力则由董事会把持。董事主要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担任。董事会现由 8 个国家的代表组成: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瑞士和英国。董事会下设银行部,主管具体银行业务; 货币经济部,负责调研工作;秘书处和法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