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经济发展“奇迹”的秘密

荷兰的经济和财政成就除爱尔兰以外,它就是欧洲的榜样。它不需要削减社会福利和提高税收就可以达到《马约》的标准。相反,由于就业增加,

海牙 1996 年和 1997 年还可以增加约合 36 亿马克的税收收入。

与此同时,荷兰的经济在蓬勃发展。1996 年的经济增长率为 2.7%。由于失业率下降,私人消费大幅度增加,成了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荷兰奇迹的秘密何在呢?

“荷兰模式”的关键是 1982 年工会、雇主和政府三者之间达成的“契约”。荷兰最大的工会联合会 FNV 主席扬·斯特凯伦堡说:“这个协议是我们劳动关系体制的基础。我们达成了关于控制工资和创造工作岗位的一致意见。”

15 年来实行的节制工资和在分散的基础上实现劳动关系灵活化的办

法,现在见到了成效。“劳动联盟”不像某些国家那样只是一句空话。在提高非全日制工作和灵活工作岗位的社会地位方面,历届政府和劳资双方密切合作。结果是,计划到 1998 年夏季实现的增加 37 万个就业机会的目标在 1997年就可以超额完成。现在失业率为 6.5%,大大低于欧盟 11%的平均水平。 “荷兰模式”的根本社会前提是欧洲独一无二的、体制化了的协商一致

体系。特别是从 70 年代以来,政府和劳资双方在“社会经济委员会”(SER)

里寻求在所有重要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就是在 1994 年议会取消了政府咨询义务后,SER 仍未解散。斯特凯伦堡说过:“它现在有更大的影响。目前的内阁懂得,它需要我们。”最大的雇主联合会 VNO--NCW 主席汉斯·布兰凯尔特也曾说过:“劳资双方现在扮演一种积极得多的角色,并且常常自己提出倡议。”

这样的合作使得有可能改革现已无力维持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不会引起强烈的罢工或劳资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1994 年起当首相的科克可以比他的前任吕贝尔更坚决地同两个联合执政伙伴一起削减社会福利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