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参加筹建联合国的 44 国代表于 1944 年 7 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举行的会议及其所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Agreement),1946 年 3 月正式成立,1947 年 3 月开始工作。

国际货币基金的任务是通过对会员国提供短期信用来减缓各国由于国际收支危机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的竞争与外汇管制的加强,以维持汇率的稳定, 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就业水平与国民收入的增加。《国际货币基金协

定》提出的宗旨是:

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货币机构,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提高和维持就业与实际所得于较高的水平之上,开发各会员国的生产资源。

促进汇率稳定,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

协助会员国建立国际收支中经常业务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在适当的保障下,基金组织对会员国提供资金,树立改善国际收支失调的信心,从而避免采取有损于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

缩短会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并减轻其程度。国际货币基金的来源有三个:

成员国缴纳的份额(quota)。

借款:在国际货币基金与会员国协议下,向会员国借入资金。

信托基金(Frust Fun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1976 年决定,按市价出售黄金得到的利润作为信托基金,向最贫穷的会员国提供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