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汇率制度

1971 年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瓦解后,一个国家以脱离本国货币含金量与外国货币含金量的比价而订出的汇率。

由于资本主义世界货币金融危机日益加深,1971 年 8 月,美国政府宣布停止我国中央银行用美元兑换黄金。至此,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宣告瓦解。同年 12 月,“十国集团”(美国、英国、法国、西德、日

本、意大利、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和瑞典 10 个国家)达成“华盛顿协议”,

美元对黄金贬值 7.89%,黄金官价从 1 盎斯 35 美元调高为 38 美元。此后, 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只规定本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作为计算本国货币对其他国家货币汇率的标准,因而它们的货币对美元的汇率称为中心汇率,以区别

于过去的固定汇率。例如,1973 年 2 月 14 日,西德马克对美元的汇率从 1971

年 12 月 21 日的 3.2225 马克等于 1 美元调整为 2.9003 马克等于 1 美元,但当时马克的含金量并没有变更,这样订出的汇率,就称为中心汇率。以后, 中心汇率又改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作为定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