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告诉我们,李嘉图在地租问题上,“犯了二重的历史错误。一方面,他把农业上面和工业上面的劳动生产性,视为绝对相等的,从而 否认了一个在一定发展阶段中存在的单纯历史的差别;另一方面,他又 承认农业生产性的绝对减低:并把这种减低,当作它的发展法则看。他 犯前一种错误,因为他要把最劣等土地的费用价格视为与价值相等;他 犯后一种错误,因为他要说明较优等地上的价格与其价值有差别。在这 里,全部错误是由费用价格和价值的混同生出的。”①

资本主义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一个比较高级的复杂的经济范畴,它体现着三个基本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只有在完全科学的价值论的基础之上,通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在分析了资本的有机构成,成本, 利润,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等经济范畴之后,才能予以说明。李嘉图既然跳过了一切必要的中间环节,混同了生产价格与价值,并把它当作了前提,就只能在片面的,不彻底的形式上,把握级差地租的本质,而不可能对全部地租问题作出科学的结论。

① 《剩余价值学说史》,三联书店 1955 年版,第 2 卷,第 335 页。

① 《剩余价值学说史》:参阅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2 卷,第 34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