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与歌德
- 席勒
约翰·克里斯托弗·弗里德里希·席勒(1759~1805 年)是德国启蒙主义代表性作家。他的父亲是军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席勒幼年时期曾就
读于拉丁语学校。13 岁时,进入军事学校,接触莎士比亚的剧作、卢梭的作品、狂飚突进运动的文学,深受其影响。1781 年毕业之后,在一个步兵旅当军医。但他对军旅生活毫无兴趣,在创作《强盗》并公演之后,他逃出了斯图加特。此后创作出了《阴谋与爱情》等多部作品。《堂·卡洛斯》是席勒青年时代的最后一部作品,标志从狂飚突进时期转入到古典时期。1787 年, 前往魏玛,研究历史与康德哲学,放弃写作。后经歌德介绍到耶拿大学任历史教授。1792 年,获法国荣誉公民称号。次年,他回去看望父母,与出版商商定出版《季节女神》,还与歌德结成深厚友谊。两人互相启迪、合作,歌德焕发创作的第二次青春,席勒则从唯心主义哲学研究中摆脱出来,进入了崭新的创作时期。他创作出了《华伦斯坦》等作品。
席勒的著作非常丰硕,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美学理论作品,另一是文学作品。席勒是 18 世纪著名美学家,他和歌德不同,他喜欢抽象概念的思考。他的《论美书简》、《审美教育书简》,集中系统地表现了他的美学思想, 论述了美的本质:“艺术作品自由地表现自然产品时,艺术作品就是美的。”
①这是以美在自由的观点解释美学的本质。席勒还提出艺术的起源在于“游戏冲动”。“游戏冲动”是指以美为对象的艺术创造的冲动,即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在游戏冲动中的统一,游戏的含义是不受强制的自由。《论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是席勒最成熟的美学作品。席勒根据诗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诗人或者是自然,或者是寻求自然。前者使他成为素朴的诗人,后者使他成为感伤的诗人”①。素朴的诗就是“模仿自然”的诗,诗人与自然保持一种原始和谐的关系,这是指现实主义的诗;感伤的诗则是“表达理想”的诗,诗人失去了自然,因而寻求自然,这是浪漫主义的诗。席勒肯定素朴的诗,而贬低感伤的诗。但现实主义的诗人也注意不要落入对现实表现现象的自然主义描写上。席勒在文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概念。
席勒一生创作了诗歌、小说、戏剧等,诗歌写出了《欢乐颂》等名作, 小说有《失去荣誉的犯罪者》等。席勒创作中最有成就的是悲剧。他的《强盗》(1780 年)是一反封建专制暴政的作品。卡尔·穆尔放荡不羁,曾请求父亲穆尔伯爵宽恕自己,但弟弟弗朗茨为了独吞家产,唆使父亲与卡尔断绝关系。卡尔在绿林之中聚集了一伙强盗,杀富济贫。弗朗茨这时还想霸占卡尔的未婚妻,卡尔率领群盗救出父亲和未婚妻,弗朗茨自杀身亡。未婚妻要求卡尔放弃强盗生活,但强盗们都反对。最后卡尔杀死未婚妻,自己也不愿再做强盗,便去官府自首。作品前面的扉页上曾写“打倒暴虐者!”还引用希腊名医的语言:“药不能治者,以铁治之;铁不能治者,以火治之。”以表现作品的战斗精神。《唐·卡洛斯》(1787 年)写了西班牙菲利普二世的儿子唐·卡洛斯,与好友波萨一起到尼德兰去,准备参加那里正在进行着的独立解放斗争。但计划被泄露,菲利普二世处死了儿子。悲剧歌颂了启蒙主义的自由、人权思想,抨击了专制暴政和反对宗教。《华伦斯坦》三部曲(1799
年)是席勒历史剧的代表作。作品以德 17 世纪 30 年代的战争为背景,华伦斯坦是斐迪南二世军队中的将领,一方面希望早日结束内战,统一祖国;另一方面又具有个人野心,与敌人勾结,结果被部下杀死。第一部《华伦斯坦的阵营》描写 30 年代的群众场面,再现了德国现实。第二部《皮柯乐米尼父子》写了军队中不同派别之间的斗争。第三部《华伦斯坦之死》写了华伦斯坦如何死在被收买的部下手中。席勒在作品中展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也表达了对德国早日统一、建立中央集权统治的愿望。《奥里昂姑娘》
(1801 年)写了法国人民英雄约翰娜(贞德),率领队伍抗击英国侵略者, 解放法国人民,最后她自己负伤死去。《威廉·退尔》(1804)取材于 14 世纪瑞士人民反抗奥地利统治的历史与传说。在奥地利总督的统治下,瑞士人民结成团体,准备起义。威廉·退尔虽然具有正义感,但没有加入人民的组织。后来他因触犯总督被捕,在逃亡中射死总督。这时人民起来赶走了外国侵略者,获得了自由。作品歌颂了人民的力量,但又认为真正起关键作用的是英雄,这是席勒的最后一部戏剧作品。
席勒的代表作《阴谋与爱情》(1784 年)是一部悲剧作品,全剧为五幕。叙述了宰相瓦尔特的儿子斐迪南爱上了平民姑娘露伊斯。这时瓦尔特出于政治的需要,要斐迪南与他遗弃的情妇结婚,而他自己要与一个贵族女子结婚。但斐迪南不愿放弃自己的爱情,因此以揭露瓦尔特的丑行来保卫自己的爱情。瓦尔特与秘书又施诡计,拘捕露伊斯的父母,逼露伊斯写假情书给侍卫长。斐迪南看到假情书后,毒死了露伊斯。露伊斯死前道出真情,斐迪南也服毒自杀。
这部悲剧是启蒙主义时代精神的产品。席勒在作品之中宣扬了自由、平等的思想,展现了市民阶级为此而进行的斗争。然而这一斗争却遭到了残暴的封建专制、阴险的宫廷政治的摧残,作品痛斥了封建政治的恶行。这是形成悲剧的时代精神和世界观。悲剧的人物与情节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斐迪南与露伊斯的爱情就是平等、自由的产物;斐迪南是宫廷中显赫的贵族,露伊斯只是一个大提琴师的女儿,两人之间的地位差异如此悬殊,然而他们却真挚地相爱了。这种爱情之中没有金钱与地位的先决条件,有的只是纯真的爱情。显然,这种爱情,从当时社会现状来看,不可能得到美满的结果;从情节来说,也遇到两个方面的阻碍:一是以斐迪南的父亲瓦尔特为代表的宫廷方面,另一是来自露伊斯的父亲老米勒。一个是贵族,一个是平民,两者地位如此不同,可是令人惊奇的是双方的父亲有一个共同的反对他们相爱的理由,即他们都认为两个年青人的地位不同。当然,瓦尔特还有一个特别的政治谋算。从情节发展来看,尽管双方父亲软硬兼施,竭力反对, 但都不是影响他们爱情的最后障碍,也不是把他们送上死亡结局的最终力量。他们的悲剧根源恰恰是他们自己,他们彼此虽然相爱,但并不了解信任, 尤其是斐迪南。他在要求露伊斯一同逃走时被拒绝,他的怀疑马上变成愤怒:“冰冷的义务对抗火热的爱情!⋯⋯要用这段神话来迷惑我吗?⋯⋯情
人缠住了你,如果我的怀疑得到了证实,你和他就得吃苦头!”①正是他的这种怀疑是毁灭爱情、断送生命的最后的刽子手。这种怀疑产生的原因其实正在于他们之间的地位差异。他们追求平等自由,然而就是在他们相爱的人之间也没有能达到平等自由。当然他们的不平等也是当时社会造成的。因此悲剧精神仍然是建立在时代的世界观基础上。
席勒曾说:“悲剧艺术家必须延长感情所受的折磨,才能迫切地向道德提出要求;但是他也必须使感情得到满足,才能使道德得到的胜利更为艰巨、更为光荣。”①悲剧在一系列的痛苦行为的模仿之中,最终是要取得道德上的胜利。然而这种胜利却是以死亡或毁灭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对主人公的怜悯体验之中,感受到他们爱情的价值,也体会自由平等的可贵;同时也产生对瓦尔特的憎恨,这正是所谓道德上的胜利。然而最终正义以毁灭告终,邪恶当然也被推上了断头台。经过痛苦体验的延长,虽然感情上肯定了正义的价值,但是不管感情如何,道德的善与恶都抛入了毁灭之中。那么悲剧要告诉人们的是什么呢?是有价值的东西与无价值的东西一同毁灭吗? 果真如此,那么善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这是其一。启蒙主义的平等自由思想,在今天早已成为公认的善的常识,那么现在的人们从这里得到的只是已经具备的常识而已?如果上述问题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那么在道德的感情上得到肯定的价值,又有什么样的根据呢?难道只是靠不住的感情肯定而已吗?
其实《阴谋与爱情》作为悲剧,不仅是肯定启蒙主义世界观的价值,而且通过善与恶的共同毁灭,提出了超越于启蒙主义价值观的形而上学问题: 人生存本身的善恶意义究竟在哪里。在启蒙主义的价值观与封建的思想意识之间的冲突之中,在冲突发展的审美体验之中,最终还是会得到人生本身的善的意义,就在于人作为善的意义存在过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