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印度教的种姓制度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个非常复杂而又奇怪的问题,今天在世界上也很罕见。印度人口众多,百分之八十多为印度教徒,其中又分不同等级的社会集团,印地语称为贾蒂(旧译名阇提)。西方人称“卡斯特”,我国通常译为种姓。这个种姓制度不仅在印度教徒中存在,对伊斯兰教、锡克教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 种姓的由来
印度的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等,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贸易;首陀罗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据说这些副种姓全国有三千多个。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
除以上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好像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扫厕所、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在农村只准他们居住村外,或某一指定地域,不能和其他种姓的人使用同一水井, 甚至无权进庙拜神。
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大约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最早的宗教典藉《梨俱吠陀》中使用了“瓦尔那”(即颜色、种、品质)和“达萨”(即奴隶)的字眼,用以区别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当地土著人,当时雅利安人社会已开始分化,在《梨俱吠陀》中提到了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为祭司、武士和平民。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形式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以后,随着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发展,这个“瓦尔那”又逐渐分裂成许多副种姓。古代统治阶级一向对种姓制度大肆鼓吹,为此,还编造出一种神话,说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里出生的;刹帝利是从他的双臂出生的; 吠舍是从他的双腿出生的;首陀罗是从他的两脚出生的。由于出生的部位不同,所以四个瓦尔那的地位有别,分尊卑高低。
种姓是世袭的,代代相传,不易更改,即儿子随父母。各种姓的社会地位的高低,经济情况的好坏,大都同种姓有关。几千年来,人们受种姓思想的约束,在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不同种姓有不同的道德标准, 有些地区至今还非常严格,如若违反,轻者受到惩罚,重者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印度独立以后,虽然规定不允许种姓歧视,但是由于几千年来种姓制度根深蒂固,种姓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相当严重。
- 种姓的表现与危害
种姓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其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在饮食方面各种姓之间有种种限制。他们把食物分为三类,即水果与奶制品、熟食和生食。熟食指用油和酥油炸的食物,例如布里、格角里等;生食指开水煮熟的食物,如米饭、煮豆汤等。一般来说,印度教徒只能吃本种姓或同级种姓或高于自己种姓的人做的“生食”,也可以吃低于自己
种姓人做的“熟食”。高级种姓的人不能从低级种姓的人手里接受任何食物和饮料,但高级种姓的婆罗门做的“生食”或“熟食”其他种姓的人都可以吃,而首陀罗的任何食物其他种姓的人都不吃。对用水也不例外,种姓之间不能混用一口水井,尤其是首陀罗,必须使用自己的水井,否则会被认为他们玷污了井水,就会遭到痛打或被处死。
第二,婚姻方面也有严格规定。①只许在种姓内部通婚,同种姓的各副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不能与副种姓以外的人结婚。②一般允许“顺婚”, 禁止“逆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级种姓的女子,但较低种姓的男子不能娶较高种姓的女子。否则高级种姓者会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第三,不同种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婆罗门的权力最大,社会地位最高;首陀罗的地位最低,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没资格进庙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罗不配让高级种姓的人看见自己的面孔。有时,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首陀罗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后自己再走,不然就要挨打受骂。
第四,各种姓有自己的传统职业,各种姓的职业不仅有高低贵贱之分, 还世代相传。凡是同宗教有关的职业,都认为是神圣的、高贵的,由婆罗门承担,例如祭司之类的工作;凡是同脏东西有关的工作都认为是卑污下贱的, 如扫地、洗衣服之类的工作,大多由低级种姓的人来做。此外,与此有关的工作,如当护士、理发,织布、染布、当听差、当皮匠、当吹鼓手等,都被认为是下贱的,而这些下贱工作也还有三、六、九等之分,一般认为扫地和当皮匠的最为下贱。同时,各种姓的职业一般固定不变,高级种姓的人限制和反对本种姓的人改行从事外种姓的职业。例如孟加拉邦有位婆罗门种姓的学生,虽已毕业,但因找不到工作,只好开了个理发店。当其他婆罗门得知这一消息后,则群起而攻之。这种例子在各地屡见不鲜。因此印度还有另一种怪现象,如一个家境贫苦的婆罗门,即使被迫给别人当佣人,看孩子做饭, 但绝不给人家打扫厕所。否则就认为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不少主人也知道这一点,因此,对他们不扫厕所也给予原谅。
种姓制度把印度教社会分成若干社会集团,集团之间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别,有的种姓之间彼此仇视,相互抵毁。这种情况,不仅限于印度教徒内部,对穆斯林、基督教徒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种姓的危害很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统一和团结。种姓制度,使社会四分五裂,人民之间缺乏团结。在历史上,它为异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条件。印度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外族征服的历史,其原因与种姓制度造成的整个印度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性和利己性不无关系。它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 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的抵抗力量。①独立以后,对各项事业同样产生了不良影响。如在国会制宪会、长老会等的选举中,矛盾重重,不是以人的才干为条件,而是以某种姓为前提②,这样势必影响到选举的顺利进行和选举效果。由于种姓制度人为地把人分成若干等级,彼此仇视,各种纠纷此起彼伏,甚至造成不幸的伤亡事故。因此种姓制度是印度产生矛盾和不团结的重要原因之一。
① 参见[印度]拉温尔·纳特·穆克尔克:《印度社会与文化》第 230 页。
② 参见[印度]拉温尔·纳特·穆克尔克:《印度社会与文化》第 230 页。
第二,种姓制度影响经济的发展,前面提到,种姓制度把社会分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彼此接触受到影响,有些人“种姓主义”思想严重,他们大都考虑本种性的利益,想问题,办事情从本种性的利益出发,只对本种姓忠诚, 缺乏民族同胞间的互助精神,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加之,每个人的职业生来决定,代代相传。不易更改,不管一个人对某种职业有无兴趣或特长,工作是否合适,都得被迫去做。这就影响了一些人的才能发挥和工作效果,对经济发展非常不利。
第三,种姓制度是懒惰和宿命论的温床。每个人的种姓、社会地位,以及从事的职业都是生来决定,代代相传。这样一来,有些人用不着努力则会得到好的职业,从事好的工作,享受优厚的待遇,使有些高级种姓的人认为, 应有的,他们到时候自然会得到。这样产生或助长了一些人的懒惰思想,缺乏奋斗精神;而低级种姓的人,只能受苦,逆来顺受,认为命该如此,不可改变。这样限制和束缚下他们的创造精神与积极性的发挥。上述种种情况, 种种思想,都有碍于社会的发展。
第四,种性制度是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在种姓制度下,由于实行内婚制,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童婚盛行,嫁妆泛滥,禁止寡妇再婚,妇女地位下降等等,因为谁家的女子都想嫁个高级种姓的男子,于是出现你争我抢高价买新郎现象,女方多出嫁妆,以满足对方要求,这样嫁妆盛行,至今如此。一些贪婪之家,婚后还向女方索取嫁妆,得不到满足,竟把儿媳活活烧死。贫寒之家为了省钱尽早将女儿嫁出,来个“先下手为强”, 于是童婚也便应运而生。童婚一流行,童男幼女早早成家,影响正常发育。因此不少人多病夭折,据统计,每年有 25 万年轻女子死于早婚早产①。这也是印度人平均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也是孤儿寡妇较多的一大原因。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不仅给人们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沉重负担,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社会造成混乱,影响社会的前进步伐。
第五,种姓制度是妇女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印度妇女地位低下,同种姓制度不无关系。正如拉温德·纳特·穆克尔吉所指出的那样:“在维护种姓的名义下,妇女的权利一天天丧失”,获得的权利也得不到落实,不懂何谓结婚就被出嫁,每年生孩子,每天做家务、当仆人,好好侍奉丈夫是她们的工作。一旦成了寡妇也无权改嫁,即使是十几岁的妻子死了丈夫也不能再婚。一个女子,婚前有工作,婚后就得辞去,不然就要遭到婆家的斥责。男子挣钱,女子生孩子做饭,好像是个不成文的法律。若女子出去工作挣钱, 会被看成给丈夫丢脸,人们会说这个男子无能,“靠老婆挣钱吃饭”,邻居也会说长道短,“丈夫养不起老婆”之类的话便接踵而来。同样,婚后女子再出去工作,人们也会说她“品行不端”,“你瞧,她又打扮了,又要出去风了。”更有甚者,有的竟把妻子转卖他人,或者卖给妓院,以后定期到妓院取钱,如此等等。当然,上述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高级种姓享有特权,有些人利用特权为非作歹,尤其是一些婆罗门滥用特权,简直成了“包工头”、“承包商”。对首陀罗进行侮辱虐待。甚至打着宗教的幌子,满口仁义道德,却干着令人发指的勾当。所谓戴沃达锡风俗
(即神的女奴)就是其中一例。婆罗门祭司等人利用这一传统习惯,名为把一些青年或少女买进寺庙,为神服务,实为把姑娘买进寺院,供他们蹂躏。
① [印度]拉温尔·纳特·穆克尔克:《印度社会与文化》第 349 页。
有人曾严肃指出:“这些高级种姓的祭司把寺院变成了妓院,这些姑娘的生活实际上比妓女还惨。妓女还能靠此养家糊口,而这些姑娘不但分文不得, 反而还得服从任何一个男子与自己同床的要求,哪怕是个麻疯病患者,或是全身溃烂者。”①受害者当然首先是低级种性的人。据有关调查,作戴沃达锡的人,90%以上是低级种姓的。例如卡纳塔克邦的白勤岗地区地索德迪村山上的一座寺院,每年的 1 月份,就有五千多名少女或年轻妇女沦为戴沃达锡, 情况可谓严重。除此以外,奥里萨、拉贾斯坦和马哈拉施特拉等邦也都有发现。
这种陋习也影响到印度的穆斯林,不过所采取的形式不同罢了。例如拉贾斯坦邦的杰斯尔迈尔地区的穆斯林就是如此。每年阿訇来后,就召集会议, 表示欢迎。会上先送各种礼物,然后信徒们向他请求,挑选本村一少女为他“服务”。
第六,使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展受到影响。种姓制度规定,高级种姓不能吃肉、鱼和蛋类等等。印度本来较穷,不少人得不到足够的牛奶、黄油、水果、蔬菜等一些富有营养的食品,再不吃肉、鱼、蛋等食物,会影响人们的体质和智力的发育。不少印度人体弱多病,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也与食物结构有关,这是受种姓影响的结果。加之实行内婚制,有的血统较近, 也使一些儿童智力不佳,甚至发育畸形。①
总之,种姓制度危害很大,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生活的改善均有影响。人民,尤其是低级种姓的人对此强烈不满,不同形式的斗争此起彼伏,一再发生。政府也很重视,制定了有关法律,采取了有关措施,因此情况有所变化。
- 克服种姓歧视,政府采取措施
从前圣雄甘地曾经说过:“我想建立一个连穷人也承认是自己国家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人们无高低贵贱之分,所有人都可以自由接触。”② 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印度独立之后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一定收效。
第一,制定有关法律规定。印度独立后,政府为克服种姓歧视,做了大量工作。1948 年国会曾通过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后来在宪法中又作了保护低级种姓利益的法律规定,1955 年通过消除种姓歧视的宪法条款,各邦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根据法律规定,低级种姓者有权去公共祈祷场所,有资格去圣河、圣湖沐浴或取水,有权去商店、旅馆或公共娱乐场所。谁若阻挡或刁难,将依法受到惩处。每个人都有权在村、镇上居住和戴各种首饰,有权去公共医院看病、买药,有权上学读书和在校住宿等。同时,还明文规定, 他们有权挑选职业,阻拦者将以鼓励种姓歧视论罪,并受六个月的监禁或被罚款 500 卢比。
第二,发展教育。为了改变低级种姓的状况,在教育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为他们的子女入学提供方便,给予照顾。被录取入学后,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费用,如助学金、学杂费等。因此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他们的识字率为 14.7%(全印度为 33.8%),他们中的妇女识字率占 6.44%(全印度妇女的识字率为 22.5%)。尽管从总的看,他们文化水平仍然偏低,但毕
① 见印度《斗争》杂志,1984 年第 8 期。
① 参见[印度]拉温尔·纳特·穆克尔吉:《印度社会文化》第 230 页。
② 毛迪拉尔·古博达:《印度社会结构》1982 年版,第 145 页。
竟有了很大进步。
第三,增加就业。照顾低种姓者的就业,为他们提供方便。如中央和邦政府各部的工作人员中,为低级种姓的人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并且还为低级种姓的人设立高等职业考核训练机构等,通过训练,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在保留就业绝对数字的同时,还力求提高就业质量,以消除低级种姓的人与其他社会集团间的差距。
第四,进行支援投资。仅以 1951~1980 年为例,30 年中,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民提供了价值 203.03 亿卢比的物资援助,第六个五年计划中,即1980~1985 年,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民投资 96.03 亿卢比。第六个五年计划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消除其贫困。因此在第六个五年计划中,为发展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的经济,在实际纲领中,强调了土地开发、农业生产和畜牧业、饲养业的发展等问题。
第五,增加福利待遇,改善生活条件。在强调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府还注意到增加福利待遇,改善低种姓者的卫生保健设施和居住条件,诸如开办医院、解决用水、建立婴儿和产妇的福利中心以及修路、筑桥发展交通等事业。
第六,开展宣传活动。政府为了解决不合理的种姓现象,利用电台、电视、电影和各种刊物进行正面宣传;报纸上对不良现象时有公开揭露;有些地方还通过举办“哈里真节”、“哈里真周”等活动,对人们进行教育,以便尽快消除种姓歧视。
- 种姓观念在变,社会文化转新
印度的种姓制度已经并且正在发生变化,所以如此,与政府的努力有关。另外,也有其他原因。目前,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大,印度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职业。有些职业不可能再以种姓来划分,一个人的能力和特长往往显得更加重要。这样,低级种姓获得了提高自己地位的机会,对传统的种姓势力就有所冲击。另一方面,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今天金钱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在城市里,有些富人不管他们原来属于那个种姓,这时候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要比那些穷高级种性的人更吃得开,受人尊重(乡村则不然, 低级种姓的人再有钱,高级种姓的人还是歧视他们)。婆罗门的重要性同宗教有关。今天信教的人数日益减少(尤其在文化界),这样,婆罗门的作用自然有所下降。一个婆罗门,若无文化,收入不多,能力又差,人们也不认为他天生聪明能干。
变化最大的要属贱民。因为有关法律规定,对他们不准歧视,与其他种姓享有同等权利。就业方面,在国家机关及公营企业中为贱民保留一定职位, 如此等等。不过,婆罗门最高贵的职业——祭司,贱民最下贱的职业——扫地等,至今并无变化。不管哪一家结婚,举办婚礼时,没有看到由贱民做祭司的。前边已提到,也几乎没有看到一个婆罗门当佣人时给人家打扫厕所, 即使现代文明的城市也是如此,广大城镇和农村可想而知。
种姓的内婚制也受到了冲击。印度教的历来传统是实行内部通婚。这在城市里有所变化。由于教育的发展和科学进步,今天在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等各方面,男女之间可以彼此来往,相互接触,再加上法律的保证, 这就出现了一些自由恋爱或晚婚现象。这种婚姻有利于消除种姓歧视。例如有的婆罗门女子和刹帝利男子自由结婚,尽管女子家里坚决反对,最后男女还是结婚成亲。有的双方种姓不同,虽已结婚,家长并不承认,一年、二年
不予理睬,但久而久之,“生米已做成熟饭”,只好同意。这种情况虽不多见,但也说明印度的种姓制度随着文化教育的发展正在变化。当然,这些现象仅仅是出现在城市,表现在一些有文化的青年身上。在广大农村则是另一回事。
对职业的看法也有所变化。种姓制度把职业分为高低贵贱,主要同宗教有关。今天的印度,衡量职业的高低不再都是以宗教思想为基础,而是以金钱、权力等作为标准。这个新尺度对当代新职业更加适用。这就促使一些传统旧职业的地位大大下降,有钱有权的职业被视为最高贵的,因为它实际上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威望,所以今天的祭司职务,在不少人看来要比一个政府部门工作的职位低了。一个婆罗门,他若放弃祭司的职业而去从事商业,赚了许多钱,那么他的社会威望自然就会提高。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制鞋匠的职业本来很低下,可是,他若开了个大鞋厂,赚到很多钱,他也会受人尊重。由此可见,工业化带来了新情况和新的社会价值观。这个尺度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说现在职业高低的旧观念已全部解决了,而是说以前认为好的职业现在不一定像以前那样认为重要。更不是说种姓问题不重要了。饮食上的限制也有变化。随着工业的发展,教育的提高和交通的发达,各种姓间的来往和接触的机会增多了。这样,饮食方面的限制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城市里,出现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团体与组织,其成员来自各种姓的。他们为了共同的目的,彼此来往接触,去旅馆、饭店总不能再问彼此是什么种姓的等等。另外,政府也号召平等相待,反对歧视,使一些人思想渐渐解放。
另外,印度不少知识分子懂些科学,注意食物的营养,有些人虽不吃肉, 也吃大葱大蒜(按规定不准吃);有人虽不吃肉和鱼,但是吃鸡蛋(照理不能吃),因为他们知道鸡蛋的营养丰富,就连印度电台也宣传吃鸡蛋的好处。
- 长期的任务
印度的种姓虽然发生了上述变化,但并不意味着种姓问题已得到了解决,相反,问题还严重存在。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种姓还仍然起作用。例如在印度的文化古城贝拿勒斯,那里印度教盛行,若你说自己不是婆罗门,说是刹帝利或首陀罗,恐怕找个住宿都成问题(当然,外国人除外)。你若租房,房主首先问你是哪个种姓的,即使都是婆罗门,也要问你吃肉与否,因为吃素者要高于吃肉者。这还是在城市,乡村则更加严重。政府虽然为消除种姓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定,可是许多地方的事实证明,只是纸上谈兵。农村人并不同意,有些法律规定难以贯彻执行,所以收效不大。更有甚者, 有些人公开地说:有些法律规定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了历史传统。也有不少农村,还不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在城市里,也有人明知故犯,拒不执行。例如在今天一些学校里,教师知道不应歧视首陀罗子弟,但还是看不起他们, 对他们态度不好。还有一些低级种姓,例如首陀罗等,为了上升到高级种姓, 向一些高级种姓进行机械模仿,以求改变自己的地位,如放弃吃荤,改为吃素等。总之五花八门,情况相当复杂。种姓问题至今仍然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影响着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妨碍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由于种姓的影响很深,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恐怕是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