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印度穆斯林的家庭特点
穆斯林家庭是通过正常的婚姻确立的。家庭的权利归男子,即家庭事务由男子负责,传宗接代,延续家谱以父亲为主,儿女随父姓。无儿子的一般采取亲戚的男孩过继的办法。穆斯林家庭的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女子婚后离开父母从夫居住,只有少数人婚后和父母同住,凡属这类情况,须经丈夫同意方可。这种情况,一般多是独生女儿而且父母是富翁。从道理上讲,所有的穆斯林家庭是平等的,不过在实际上,还是有高低贵贱社会等级之分。其特点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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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宗教为基础。穆斯林家庭是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以《古兰经》为指导从事一切活动。他们相信“阿拉”(真主),热爱“阿拉”,凡遵照“阿拉”意愿办事的享有最大乐趣;不相信“阿拉”教导的,忘记“阿拉”意愿的,最后将会受到惩罚。这种信仰在家庭成员彼此关系的处理上,和从事各种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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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家庭。这是吸取了印度教家庭的特点,在农村这种家庭形式更为普遍。这种家庭规模大,因为不仅有老少几代同住一起,而且还有亲戚也包括在内,人数很多,财产共有。但并非没有小家庭。即父母和儿女有时单过, 但整体上还是一个大家庭。随着工业发展,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以及个人理想意识的增强等原因,同印度教家庭一样,他们的联合家庭在一天天缩小或减少,人们更喜欢小家庭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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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名义上一律平等,实际存在不平等。伊斯兰教不同意任何形式的不平等,但实际上,伊斯兰教家庭成员相互关系处理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受了印度教的影响,在家中,尽管母亲也受到尊重,但父亲的地位最高。男孩的处境比女孩好,男孩的意见比女孩的意见更受重视。男子可以自由行动,女子则不然,必须困守家中。男孩中长子的地位高,仅次于父母,父亲死后由他接替父亲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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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制。一个穆斯林男子同时可以娶四个女子为妻,对四个妻子平等相待,而四个妻子大多关系相处还好。穆斯林社会尽管允许离婚,但离婚者少。目前有不少受高等教育的女子,对一夫多妻制度持有疑意,在这种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正被大量的一夫一妻家庭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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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地位低下。尽管妇女拥有不少权利,诸如财产权、嫁妆权等,根据伊斯兰教规定,结婚须征得本人同意。从权利来看,与印度教女子相比, 穆斯林的情况已相当不错了,但实际上穆斯林女子由于缺乏文化教育,再加上联合家庭存在,所以自己的所有权利不能运用,不得不从属丈夫,他们的工作范围仅限于家中或闺房。目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妇女的处境也在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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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重。家庭成员大多根据家庭祖传习惯行事,非常相信家庭传
统。他们认为,凡保留的语言、风俗、习惯、生活方式都是合理的,由此子子孙孙世代相传,对维护穆斯林家庭的传统起着重要作用,使穆斯林文化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