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善堂表

台北官医局 在台北城内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候补知县为总理,招聘西人为医生,以医人民之病,不收其费,并设官药局于内。

台北病院 亦在考棚,光绪十二年,巡抚刘铭传设,以医兵勇之病。台湾养济院 在县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台湾普济堂 在县治县城隍庙内,乾隆十一年,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命台湾县李阊权建,凡十二间,拨公款千余圆充用,以收养穷民。

台湾栖流所 在县治圣公庙街,光绪十二年,知县谢寿昌禀设,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济堂拨用。

台湾育婴堂 在县治外新街,咸丰四年,富户石时荣倡建,自捐家屋充用,并捐五千圆,生息以为经费,又劝绅商集款数千圆,禀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税充用,而富户亦各捐田园铺屋,入款颇多。其后巡道黎绍棠以为义举,更劝绅士办理,并以洋药厘金提拨充用。及光绪八年,巡道刘璈乃废其例,以司库平余及盐课余款千余圆拨为经费。

台湾恤嫠局 在县治,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倡设,自捐千圆, 命巡道夏献纶提拨公款,并劝绅富捐款九千圆,购置田园,生息以恤嫠妇。凡年三十以内,家贫守节者,邻右保结,每名月给二圆。

嘉义养济堂 在县辖善化里东堡,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嘉义育婴堂 在县治城隍庙内,同治七年,绅商捐设,额收二十名。 凤山养济院 在县辖土凤埕,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杨芳远建。

彰化养济院 在县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县秦士望建,以收养麻疯残疾之人约四十名。

彰化留养局 在养济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县胡邦翰建,以收养穷民一百名,捐置田园,岁收租银一千二百八十四圆以为经费。

彰化育婴堂 在县治,道光年间官绅合建,久而荒废。光绪七年,知县

朱干隆乃劝绅富重设,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养局 原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九年设,以收养穷民。及同治元年之乱,佃册纷失,收租渐减,仅养七十名。光绪十五年分治之际,重设此局,以旧时局产拨充,并捐经费,额收四十名。

淡水育婴堂 在县治艋舺学海书院后,同治九年官绅合建,详拨三郊洋药抽娟每箱四圆之半,以充经费。

淡水保婴局 在县辖摆接堡枋桥庄,富绅林维源倡设,自捐五千元,并劝富户集款二千圆,置田生息,以充经费。

新竹栖流所 在县辖树林庄,以收孤老穷民百余名,同治三年毁,嗣筑。新竹育婴堂 在县治龙王庙之右。

澎湖普济堂道光六年,通判蒋镛筹建,捐款四百圆交妈祖宫董事生息, 嗣以贫民尚可栖身,无庸建屋。九年,澎湖绅商合捐二百十圆交盐课馆生息, 续捐制钱四万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详准征收小船之费,岁入一万九千八百文, 以充口粮,额定三十名,月给三百文。

澎湖栖流所 在妈宫,嘉庆二十四年,郊户德茂号等捐款置屋,以为难民栖宿,禀官存案。

澎湖育婴堂 在妈宫,绅商捐设,后归厅办理。岁收租息三十二万四千文,每月又于盐课拨银五十两以充经费。约收女婴三十余名,每名月给八百文。又分恤养济院穷民,每名月给三百文,如病故者,别给四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