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列传三王世杰
新竹固土番之地,势控北鄙,文物典章,灿然美备。迹其发扬,可以媲嘉义而抗彰化,然当二百数十年之前,犹是荒昧之域也。鹿豕所游,猿猴所宅,我先民入而启之,剪除其荆棘,驱其猿猴鹿豕,以长育子姓,至于今是赖。初,永历三十有六年春,北番乱,新港、竹堑等社应之。延平郡王克塽命左协理陈绛帅师讨,诸番皆窜。时有王世杰者,运饷有功,师旋,许其开垦,而竹堑乃为我族处矣。
世杰泉州同安人。来台为贾,既得垦田之令,集泉人百数十人至,斩茅为屋。先垦竹堑社地,就番田而耕之,引水以溉,岁乃大稔,其地即今县治之东门大街以至暗仔街也。已又垦西门大街至外棘脚,治田数百甲,来者日众,县治一带,皆为锄耰所及矣。世杰既以力田起家,又与番约互市,岁馈牛酒。竹番自创后,力微人寡,不敢抗,而垦务乃日进。康熙五十余年,始垦滨海之地,曰大小南势,曰上下羊藔,曰虎仔山,曰油车港,曰南庄,凡二十有四社,为田数千甲,岁入谷数万石。既又垦迤南之地,曰树林头,曰后湖庄,曰八卦厝,曰南雅,曰金门厝,曰姜藔,曰北庄,凡十有三社,俨然一方之雄矣。当是时,新竹尚未设治,诸罗政令仅及半线,大肚、吞霄诸处,山川奥郁,水土苦恶;南崁、淡水穷年阴雾,罕晴霁,郑氏以投罪人。康熙四十有九年,始设淡水防兵,及期生还,岁不能三之一。巡哨未有至者, 而世杰独苦心孤诣,蒙苫盖,暴霜露,胼手胝足,与佃农共甘苦,故来者日众,而富巨万矣。族人王列自泉来,世杰命种苧而给其资,用以织褐,故新竹产苧特盛,即今之苧仔园也。世杰既死,其子不睦,析产以居。乾隆初, 又与郑氏构讼,案悬府署,累年不决,家乃中落。然世杰以一匹夫,凭其毅力,鼓其勇气,以拓大国家版图,功亦伟矣!世杰既没,从其后者又若而人, 虽微不足道,而亦有功于垦土者也,故附传之。
徐立鹏广东陆丰人。雍正三年,开垦新庄仔之地。越二年,有徐里寿、黄君泰亦陆丰人,合垦员山、顶嵌、头厝等庄,而同安人曾国诘与拓之。
郭青山广东海丰人。雍正八年,开垦员山仔之福兴庄。而陆丰之黄海元、张阿春亦以其时合垦槺榔仔之福兴庄及东势之地。
李尚福建同安人。以雍正六年,往垦后湖田九盾车路头,至是告成。 郭奕荣福建惠安人。雍正九年,往垦上山脚、下山脚、山边等地。其县
人范善成亦垦成竹围仔之田。
徐锦宗亦陆丰人。以雍正十年,垦成茄苳坑之地。
欧天送亦同安人。以雍正十年,与南安曾六偕拓大庄崁顶厝之地。而惠安杨梦樵亦垦顶树林,至是告成。
罗朝宗亦陆丰人。来台之后,闻竹堑地旷人稀,农功未启,雍正十一年, 偕其县人黄魁兴、官阿笑合垦十一股之福兴庄及中仑、大竹围、下崁、头厝等地,翌年告成。其时有镇平巫阿政往垦青埔仔,同安许判生、温明鼎合垦后面坡、仔头、下崁仔脚、拔仔窟,南安张春始亦垦大眉庄,各建村落,以栖佃农,而竹堑之垦务愈盛。
陈仁愿福建晋江人。谋垦番地,与中港社番约,岁纳其租,招集佃农, 以拓香山之地。初,香山原在界外,给与屯番,番不知耕稼,仁愿乃垦成之。
盐水港亦中港社番之地,与香山对峙,为泉人所拓,凡十数社。
周家亦晋江人。乾隆二年,始来竹堑,往拓治东六张犁之地,则昔之雾仑毛毛也。
姜朝凤亦陆丰人。以乾隆二年,往垦红毛港附近。港在治之西北,滨海, 西班牙人据北时,曾舣舟于此,故名,其后为竹邑互市之埠。
林耳顺泉人也。以乾隆四年,集闽、粤之人三十余,与中港社番约,从事垦田。数年之间,遂建蟠桃、菁埔等十二社,多者百数十人,少亦二三十人,各辟田庐,开沟洫,为久住计。十六年,镇平人林洪、吴永忠、温殿玉、黄日新、罗德达等,共募流氓,以开上下田藔,而头份一带之地,皆为汉人有矣。
许山河福建漳浦人。乾隆三十余年来台,与社番约垦中港之地,而彰化张徽扬者先拓其海口,已而泉属之人后先戾止,遂成一大聚落,以与泉州互市,为竹邑通海之埠。
连横曰:朱一贵之役,漳浦蓝鼎元从军来台,著《东征集》。其论竹堑也,曰:“其地平坦,极膏腴,野水纵横,处处病涉,俗所谓九十九溪者。以为沟浍,辟田畴,可得良田数千顷,岁增民谷数十万,台北民生之大利, 又无以加于此。然地广无人,野番出没,必棋置村落,设营汛,奠民居,而后及农亩。当事者往往难之,是以至今弃为民害。不知此地终不可弃,恢恢郡邑之规模,当半线、淡水中间,又为往来孔道冲要。即使半线设县,距竹堑尚二百四十里,不二十年,此处又将作县,气运将开,非人力所能遏抑, 必当因其势而利导之。以百里膏腴天地自然之乐利,而惮烦弃置,为百姓首额疾蹙之区,不知当事者于心安否也。有官吏,有兵防,则民就垦如归市, 立致万家。不召自来,而番害亦不待驱而自息矣。”连横曰:善乎鼎元之言也,天下气运所趋,每每自北而南。而台湾则自南而北,郑氏之时,仅有承天,浊水以北,羁縻而已。及朱一贵平后,半线作县,而竹堑置淡水厅,戍兵保民,以启北鄙,骎骎乎且日进矣。光绪元年,台北建府,而新竹为县, 北鄙之富庶几迈台南。前之所谓番地者,无往而不为汉人拓矣。经营缔造, 以迄于今,是谁之力欤?语曰:作始也简,成功也巨。乌乎,可不念哉!